(图片来自网络) 古代沙市简史:古称“夏首”“江津”“沙头”等,为“三楚名镇” 余大中 沙市,地处长江中游荆江河段北岸,是湖北省荆州市中心城区。 殷商时期,属古南国和荆楚。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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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沙市简史:古称“夏首”“江津”“沙头”等,为“三楚名镇”
余大中
沙市,地处长江中游荆江河段北岸,是湖北省荆州市中心城区。
殷商时期,属古南国和荆楚。西周时期,属楚之句亶王国。春秋战国时期,成为楚国外港、交通要冲和江防重地,称谓有“夏首”“津”“江津”等。楚国疆域广阔,分为西楚、东楚、南楚,合称“三楚”,沙市被誉为“三楚名镇”。
前278年,秦将白起击楚拔郢,改郢置江陵县,为南郡治所,沙市属江陵县。秦汉时期,沙市名“津乡”,属荆州临江郡郢县。
魏晋南北朝时期,沙市复名江津。尤其是南北朝时期,齐和帝萧宝融,梁元帝萧绎,西梁中宗宣帝萧詧、世宗明帝萧岿、惠宗靖帝萧琮,后梁宣帝萧铣皆以荆州为国都。沙市一直是梁都外港,属荆州南郡江陵县。
隋代,仍名为江津,属荆州总管江陵县。
唐代,初见“沙头”“沙头市”“沙市”等称谓,属山南东道南郡江陵府,系荆州外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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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期,南平国(又称荆南国)国王高季兴、高从诲、高保融、高保勖、高继冲,均将国都设在荆州。置沙头镇,属南平国荆州江陵县。
宋代,名为沙市镇,简称沙市,属荆湖北路荆南府江陵县。咸淳末年(1274年)朝廷在沙市设置流官,职名“监镇”。
元代,录事司和江陵县治设于沙市,名沙市司,属山南江北道中兴路江陵县。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湖广分省于沙市,设荆南行署。
明代,名为沙市镇,属湖广行省荆州府江陵县。明初设巡检司,荆南行署仍设于沙市,江陵县治亦立于沙市。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荆南行署复回荆州城,沙市设巡检司。
清代,名沙市镇、沙市司、沙市汛。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设巡检司,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七年(1729年)、咸丰元年(1851年)荆州府通判、粮盐通判厅、同知厅先后移驻沙市。光绪二年(1876年)废巡司,设置沙市汛,属江陵县。1895年,清朝政府与日本明治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沙市辟为通商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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