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报金减免办法(滞报金减免操作规范)

1 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1号),能介绍一下办理流程吗? 答:您好!根据公告内容,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选择告知承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5 18: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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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1号),能介绍一下办理流程吗?

答:您好!根据公告内容,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可从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门户网站下载或在受理海关现场领取《告知承诺书》文本,采取书面承诺方式,填写申请人和代理人基本信息;填写证明部门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名称、相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申请人填写承诺栏有关滞报金产生的原因,认真阅读并作出确认和承诺,由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人处签章或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填写申请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的告知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同时提交减免滞报金申请书;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及相关进口许可证件复印件(如:配额证明、许可证、减免税证明、担保凭据等);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提交滞报金缴款通知书复印件。

(四)海关依据承诺内容核实情况,符合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要求的,海关填写日期并签章。如相关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海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减免滞报金。该申请人2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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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烟叶加工、仓储企业注册登记设立申请在哪个平台操作?

答:您好!您可以登录互联网+海关(服务指南”,可下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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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机构如何办理申报进境机动车辆业务告知承诺手续?

答:您好!适用于常驻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第五条向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机动车辆手续的情形,对第五条第二款要求提供的“本机构所有常驻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常驻机构可自愿选择通过填写、提交书面告知承诺书的方式代替提供实物证明的方式,据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在办理申报进境机动车辆手续业务时与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海关。如常驻机构已向海关提供齐备所需的其他材料,则海关在收到书面告知承诺书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办理。

4 在哪里可以查看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0号,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公布《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具体路径为:海关总署网站—专题专栏—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查询《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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