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家庭是群婚制吗吗为什么,一夫一妻多妾制会造成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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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4 0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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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偶家庭是群婚制吗吗为什么

对偶家庭是群婚制吗吗为什么

纳妾制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一部分,其在中国古代历史上驰骋千年,不仅摧残了很多无辜女性,还成了束缚古代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沉重枷锁,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直至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才真正彻底废除纳妾制,实行一夫一妻制。

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更有三从四德约束着女子,“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其丈夫,从一而终。所谓一夫一妻多妾是指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正妻(嫡妻),正妻必须经过聘娶大礼迎,“一夫一妻多妾”事实上也属于“一夫多妻”;多妾则指国王与贵族占有的其他女人。《礼记·曲礼》中给妻妾定了名号:

“天子有后,有夫,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候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妻和妾的区别

首先,是两者的来源不同,妻是根据“六礼”,在门当户对的匹配下,用八抬大轿明媒正娶过来的,而妾,只有部分通过正常流程迎娶,且一个男子只允许娶一个妻子;某些贵族内部还盛行媵嫁制度,《仪礼 · 士婚礼 》解释道:“媵, 送也, 谓女从者也。”可见媵就是诸侯女儿出嫁时随嫁的人,一般是由妹妹(娣)、侄女(姪)随嫁。

其次,是妻妾身份地位不同,妻子是正室、正妻,地位高;小妾是侧室、副妻,地位低下,且妻子死后也不能将妾室扶正,否则会被杖责。《大清律•户律•婚姻》中记载“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另外还会有服饰和住房的不同等。

妻妾之争、妾室踢走正房,如热门影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女主母亲的遭遇,在古代现实中是真实存在的吗?答案是不存在的,因为在古代,妾室的地位远低于妻室,仅是一位伺候丈夫的高级仆人,其手腕手段是远不及妻室的。且如果丈夫“宠妾灭妻”的话,将会被杖责。

纳妾制的发展历程

中国最早的婚姻制度是群婚制。原始社会后期, 由“群婚制”变为“对偶婚制”(一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择一女为“主妻”即正妻, 其余为夫妻;而一女子在许多的丈夫中择一男为“主夫”即正夫, 余者为副夫)。

①起源期:夏商时期

进入阶级社会后, 男子居于绝对统治地位, 择妻制度被保留下来, 而女子则失去了择夫的“自由”。至夏商时期, 一元化的“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正式形成。

②确立及演变期:春秋到唐朝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各诸侯在纳妾方面不加节制, “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基本确立。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礼记·昏义》

意思是说皇帝有名有分的嫔妃有一百二十余人,另外还有不计其数的宫女,随时可供皇帝“临幸”。后宫美女如云,都是为了侍候皇帝一个人。齐襄公称“九妃六嫔,陈妾数千”,这也足以说明皇室诸侯大臣们妾室较多。且春秋时期齐桓公“蔡丘会盟”中明文规定“勿以妻为妾”,强调妻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且嫡妻只能有一个。

汉代和唐代则是纳妾制的发展期,汉元帝收三千余佳丽以充后宫,据《汉书·霍光传》中对“三妻四妾”的记载,“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东汉桓帝储蓄美妾达5000人,魏晋时期数目更是惊人,晋炎帝有宫人1万余人。隋唐也是如此的,隋炀帝后宫1万余人,而最高记录的保持者唐玄宗李隆基竟达4万人。

PS:特立独行的秦朝,因法制以法学思想为指导,受儒家思想影响小,所以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秦律也继承了部分法经的内容,它要求男女相互忠诚,即妻子需要忠诚的顺从丈夫,丈夫也有忠诚地忠于妻子,对女性的保护超过了历史上的所有朝代。《法经·杂法》中规定:

“夫有一妻二妾, 其刑聝 (割耳)。 夫有二妻则诛。 妻有外夫则宫。”

③鼎盛期:宋朝到明清

纳妾制发展后期开始出现一些变化,君王纳妾不再追求数量,而是开始注重妾的质量。他们开始通过各种办法进行宫女选秀,比如检验形体、检查“私处”、进宫“实习”备选,最后皇帝亲自面见遴选。

宋朝到明清,是古代纳妾制的鼎盛完备时期,纳妾已成为一种合法行为,也有了一定完整可遵循的程序。首先需要征得家人同意,主要是原配妻子,如果原配妻子不同意,那么是不可以纳妾的,如房玄龄的妻子宁死也不同意其夫纳妾,房玄龄最终未纳成妾;其次要有媒人的撮合;最后,还要订立契约。明朝法律上关于纳妾是这样规定的:“男子年满四十无子者,可纳妾”。

④废除期:清末至今

明末清初时,基督教传入中国,它在与中国儒文化的接触过程中发生碰撞,纳妾制成为当时争论的焦点。随着封建统治的结束,西方男女平等的进步思想传入中国并渐渐深入人心后,著名变法人士梁启超曾著文阐述男女平等,后又创立“一夫一妻世界会”。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其中第二条为“禁止重婚、纳妾”,这一制度才被明确废除。

古代女子接受多妾制的原因男权社会下的性别歧视,儒家思想的影响

在封建制度中,男子居于绝对统治地位,升官发财、耕种田地以及征战沙场保家卫国,这一些都需要男子做,且古代社会女子养在闺房中,大多柔弱娇嫩,很难独当一面,所以在古代男女平等是很难彻底实现的理念,在封建社会制度下更是空谈的言论。在男性地位高于女性地位的社会现实下,女性更多时候只能选择容忍,于是很多时候女子是被迫接受丈夫纳妾的。

很多朝代将儒家思想作为正统思想,而儒家思想观点认为:“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女子无才便是德。”在男尊女卑观念的强压下,广大的中国古代妇女找不到自己的独立位置,反倒认为委身与男性为妻、为妾是其必然的选择。

农耕社会,需要充足的劳动力

我国古代是农耕社会,需要充足的劳动力来发展和创造财富,因此在很多人心里形成了生殖崇拜观念。由于生产力低下,很多统治者对纳妾采取不干预也不鼓励的政策。宋明朝法律甚至规定,40岁以上无子可纳妾。这一举措使得纳妾合法化,甚至到明清时期,“纳妾”成立理所当然的事。

宗族家庭观念的长期影响

人们往往将人丁看成影响家族兴旺的重要因素之一,古代婚礼时必须在祖宗牌位前举行仪式,为了长久维持神圣的祭祀权利,就要保障本族的香火不断。如果妻子不能生育,那便没有资格阻止丈夫纳妾,如果妻子没有生出男丁,家族也会想方设法让妾怀上男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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