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已经明确,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
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已经明确,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而最高法也早有判例,城里人以购买了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物权为依据要求拆迁时获得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通知》明确了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及农民的住宅。
但是这些法律和法规以及法院判例在网上随手可查,但是仍有城里人想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农村房屋或院子的永久权益。甚至有些城里人和农村的房主都希望国内农房出租信息平台美丽新乡村网开通农房出售版块,被拒绝后,一些从事非法或违规农房买卖生意的不法企业或个人,去一些农房出售网站从事违规的买卖或以租代卖。
现在农村违规卖房屋的有哪几种形式呢?
一种是农民宅基地的房屋,有中间公司买了农民宅基地,然后进行改造或重建,然后再卖或以租代卖(超出20年租期的形式)给到城里人;第二种是有个人或公司流转到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小产权的房子或院子再卖给城里人。在前几年还有村里直接与公司合作开发这样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
如果买了农民房子或小产权的院子会有什么风险呢?
首先,小产权的院子随时有被拆的危险,近两年在北京昌平和平谷就有大量这样的房子被拆。河北近北京地区也有大批的小产权院子被拆。如果是买了农民的宅基地院子有什么后果呢?农民随时可以违约,因为这类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北京通州宋庄的画家村就是这样例子,很多人认为是农民的问题,但是这就是不守法的后果,双方都为此承担责任。还有一些极端的村子在拆违建时将城里人买下的宅基地房子当成违建进行拆除。
除了买卖就没有别的方法实现城里人的乡村田园梦想了吗?
当然也不是,现在国内法律允许的就是按租赁的形式获得农民房屋的居住权益,按《民法典》的规定租赁不超过20年就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全国农房出租信息平台美丽新乡村网站上数以万计农村房屋出租信息都是以出租的形式给到城里人房子居住权益。
农村房屋出租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第五条中有规定: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北京市2020年8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中规定: 依法规范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出租用于居住或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履行出租登记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乡村刮起卖房子潮,不是真的,农户都想要个属于自己的家,更何况也有自身的土地资源,针对农户而言确实是害怕卖,一旦卖了她们就没有了安身之处,在城市购房不可靠,并没有对应的收益,住在城内怎能养活自己的亲人,怎能亨受城市人同样的的待遇,对村民而言只有挑选守好属于自己茅草屋棚,和自身山里那点土地资源。
依现行标准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农户卖房子与法无据,无论卖与买,就本质来讲,一旦引起纠纷案件,法律法规不保护其利益个人行为。法律法规并没有限止农户能够卖出自己的住宅,这里你卖得是宅地面上的住宅及附着物。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村集体,二者有不一样的法律法规。不管怎样人,在农村买房,卖房子,事先尽量理清法律事实,所有权关联。
民法已发布,实际的物权法关联,运转等看中,看好了,万一“踩雷”因小失大,追悔莫及不可。针对现阶段而言,乡村里边的宅基地使用权来讲都还没对外开放,因此根据这些问题看来,在现在的情况下宅基地买卖只不过在团体之中开展出让,而并没有在目前市面上大幅的放开买卖宅基地的各类规定和标准。现阶段针对乡村里边的农村宅基地来讲,应用的标准和条件还是挺多的是。
因此现在农村里边的农村宅基地还是没有对外开放,容许外边的人来选购。由于针对乡村里边的农村宅基地很是繁杂,有很多很多的难题要去处理,有许多情况必须让我们去特别注意。城市人现阶段仍不可以立即到乡村购买宅基地,从宅基地改革的示范点状况看也不会放宽。但伴随着乡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进入市场,城市人能够坚信新项目的理由选购进入市场的乡村集体建设用地而完成到乡下定居衣食住行的目地。
为什么城里人不让到农村买房子和土地如下:
(1)关于城里人不让到农村买房子和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却无权向具有城镇户口的城市居民出售自己的住房以及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因此,现有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允许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购买农村的住房以及宅基地。我在农村有房子土地现兑外出售。 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原则,即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房屋在转让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转让但是,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不享有处分权
(3)我国立法对农村房屋转让一直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无论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还是《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还有《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均严格限制农村房屋转让给城镇居民
(4)基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国家严格限制农村房屋买卖行为,如果放开对宅基地流转的限制,允许农民变卖自己的房屋,从短期来看似乎是增加了农民的“融资渠道”,但从长远看失地农民想重新安家置业势必十分困难,容易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扩展资料: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
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