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营销之父乔·普利策总结了内容营销的六大法则。律师在做内容营销的时候,要做好参考和学习。每一本书都是作者心血的结晶,尤其是那些奠定江湖地位的书,那些一次又一次印刷的
内容营销之父乔·普利策总结了内容营销的六大法则。律师在做内容营销的时候,要做好参考和学习。
每一本书都是作者心血的结晶,尤其是那些奠定江湖地位的书,那些一次又一次印刷的书,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作为律师,我们要学会从这些经典中汲取营养,并运用到实践中去。乔·普利策的“内容营销六守则”是每个做内容营销的人都应该遵守和参考的基本行为准则。
满足需求。
客户的需求是律师服务的重点。所以,律师用来营销的内容,一定是针对客户的——已经遇到或者可能会遇到,但还没有被发现或者解决的问题。
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洞察客户的情况和真实需求。掌握必要的工具和技能。仅仅是一个基本要求就彻底甩开了一半的律师:因为很多律师只是站在委托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是真正花时间和他们沟通。闭门造车能跑多远?
坚持不懈。
持续生产有价值的图文,是所有律师、律所、内容创作者最头疼的事情。无论律所/团队/律师自己的微信官方账号的推送频率是每日、每周、每月还是每季度(有点过于稀疏),要保持稳定的输出,不仅要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还要有自己的内容池。只有不断的投入才能产生持久的产出。
人格魅力
大部分律师的文笔,往好里说是沉稳内敛,往坏里说是枯燥乏味。没有故事,没有温度,更谈不上人格魅力。
我们看到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律师跟自己的使用者说法语,跟同行说老百姓的语言,完全相反。律师严谨的文笔虽然体现了职业特色,但并不能吸引目标客户或者更多的人阅读和转发你的文章,更不能用内容来吸引客户。
发表意见
律师在专业文章中发表意见并不容易,因为很多法律问题都有“标准答案”。然而,一个人应该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在那里可以充分发挥。比如大家都在分析一个热点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可以考虑加入对事件本身的个人评价。在文章中表达自己的观点,会让自己看起来更有价值,也会给一些人“消息把柄”,吸引读者来找你深入交流(或者吵架)。这段话是法律运营顾问刘奕群女士的原话,我很赞同。
避免“推销”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见过很多“推销”,无处不在。大家都很无聊。然而,我们的律师经常犯这种错误。反复说自己有多优秀,取得了什么成绩。我不知道,你越是说自己,越是没人对你的内容感兴趣。
争当第一
一个人、一个团队的能力、时间、成本都是有限的,任何领域都没有人能做到。律师要学会做专业领域,专注于某个专业,或者某个区域,某个群体,高举高打,做到第一。这叫精耕细作,深挖细作。你意识到是迟早的事,它的实现能力是你意想不到的。
只要你坚持这六条规则,只要你坚持,丢掉框架,放飞自我,不出一年,你就是内容营销高手;三年之内,你将成为内容营销的专家;五年之内,你将成为内容营销的顶级专家。相信我!只要你疯狂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