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淘宝虚假发货赔偿规则(怎么投诉卖家虚假发货)

——电子商务系列2据消协发布的《2021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双十一期间有多家商家虚假发货,其中有消费者投诉欧莱雅显示发货10天后物流信息不变,薇诺娜直播声称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7 16:48:29

——电子商务系列2

据消协发布的《2021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双十一期间有多家商家虚假发货,其中有消费者投诉欧莱雅显示发货10天后物流信息不变,薇诺娜直播声称缺货。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或虚假发货。作为消费者,你如何维权?你有权要求三倍赔偿吗?

案例介绍:

贾在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马逊”)经营的亚马逊中国网站()上购买了一套沙发,共支付3949元,由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卓越”)支付。亚马逊马上给贾发邮件,声称会尽快发货。发货延迟后,贾联系客服了解到,虽然货物是亚马逊自营,但发货是供应商安排的,供应商无法先联系,所以亚马逊未能发货。

贾随后在全国12315平台上向亚马逊投诉,亚马逊回复称可以针对无货不发货的问题提供15元促销补偿。希望消费者理解,但贾不同意,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亚马逊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亚马逊公布的“使用条件”,网站的产品和信息由世纪卓越公司提供。

法院判决:

初审法院的判决如下:

1.贾某与世纪卓越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根据网站公布的使用条件,商品销售和服务由优秀的公司提供。贾按照约定支付了货款,双方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

2.贾要求三倍赔偿的证据不足。由于货物短缺,卓悦未能交货。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冀公司在销售涉案商品时存在页面宣传、产品介绍的欺诈行为,误导贾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故其行为构成违约,不构成欺诈,贾要求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无根据。

3.亚马逊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网络在以下情况下承担责任:一是不能提供商业信息;二是得知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后不采取有效措施。本案中亚马逊的行为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世纪卓越返还贾货款,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贾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法院二审判决如下:

论世纪卓越是否应承担三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诱导对方作出虚假表示,可以认定为欺诈。本案中,世纪卓越未交付货物属于合同成立并生效后的合同履行。世纪卓越在收到贾的货款后没有发货,构成违约。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世纪卓越在页面宣传、产品介绍等方面存在欺诈行为。销售涉案商品时,误导贾作出错误的表示。故不构成欺诈,不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声明:

1.综合对几个判决的分析,一般认为欺诈主要是指在订立合同时夸大宣传、以次充好等行为,诱导消费者订立买卖合同,即主要约束是合同订立中的问题;至于虚假发货的问题,属于合同履行的问题,消费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商品未交付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但无权主张三倍赔偿责任。

2、除向12315网站投诉外,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平台投诉。以天猫为例,48小时之内不发货,消费者可获自动赔付,按照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的5%赔付,最低5元,最多不超过50元;快递单号24小时之内未更新物流信息,直接判定虚假发货。如果遇到买家投诉,直接扣支付金额的30%,这些处罚被执行后,又超过72小时没有发货,将再扣30%,单笔最高5元,最多500元。因此,消费者可先向平台投诉,由平台处理,处理不成的再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