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大家最熟悉的公益口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包装应予以标注的警示性语句。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中国有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大家最熟悉的公益口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包装应予以标注的警示性语句。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中国有3亿多烟民,每年约有100万人因烟草而丧生。可见,提高人们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引导公众自觉控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然而,近年来,一个个网络名人烟草产品开始流行,逐渐成为年轻人追求潮流的“时尚单品”。就是——电子烟!
《2018中国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烟使用率已上升至0.9%,人数约为1035万人。随着电子烟市场的兴起,很多人会被电子烟的外观和味道误导,以为不含尼古丁,甚至电子烟会传播给未成年人。
最重要的是,电子烟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药物载体,在电子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等成分的做法已经蔓延开来。看到这里,黄晓明就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电子烟的那些事吧!
电子烟也是烟。
虽然电子烟的烟雾大多无色无味,但含有尼古丁、甲醛、乙醛等成分。有研究表明,在最高功率下,电子烟的甲醛释放量甚至可能高于传统香烟,形成的烟气中重金属含量也高于传统香烟。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具有极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更加随意。部分产品存在香烟漏油、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同时,国家卫健委《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也明确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不安全,会对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青少年来说,电子烟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产生不良后果,同时会诱导青少年使用香烟。
电子烟销售不能“任性”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劝阻和制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2021年3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在原补充规定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关于卷烟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立电子烟销售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标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难以确定未成年人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等未成年人集中的公共场所吸烟。
电子烟已经成为毒品的新载体。
近年来,伪装成电子烟的新型毒品迅速蔓延,不法分子在电子烟的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等精神活性物质。而上述的“合成大麻素”,指人工合成的内源性大麻素CB1和CB2受体的激动剂,这些物质范围广泛、化学成分多样,与大麻素受体结合,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