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大宝从缉毒英雄成阶下囚 他对报酬不拒绝

尹大宝,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副局长、政委,沾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9 02:14:14

尹大宝,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副局长、政委,沾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曲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

2019年7月,尹大宝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我自己现在的亲身经历是,错了,错了,错了,我恨自己;后悔,后悔,后悔,后悔回不来了。”尹大宝在组织审查调查时忏悔。

自我膨胀——曾经敢打敢做的“禁毒英雄”倒下了。

从20岁成为基层派出所民警,到2019年考研,尹大宝已经在公安系统深耕了37年。

“当我发誓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时候,我心里只有一句话:这辈子一定听党的话,跟党走,做一名人民爱戴的好警察。我会用我的鲜血和生命捍卫我的誓言……”尹大宝曾经在面对采访时这样说过。

他曾多次卧底,在毒贩用枪指着他的脑袋时保持冷静;他一次又一次深入毒贩家中,面对生死考验,与毒贩斗智斗勇,成功摧毁贩毒团伙。

1996年,云南省巍山县马米厂的毒贩曾说“60万买尹大宝的人头”。他没有害怕或退缩。2002年,尹大宝和队友破获一起特大跨国贩毒案,缴获海洛因672.9公斤,成为禁毒战线上的传奇英雄。先后被授予“全国超级优秀人民警察”、“禁毒先进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还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多次受到省部级部门表彰。

正直,敬业,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热情,这是尹大宝当时给很多人的印象。随着《忠魂》《禁毒先锋》等电视剧的播出,尹大宝作为剧中的原型人物,成为了头顶光环、引人瞩目的“禁毒英雄”。

在一片赞扬声中,尹大宝渐渐变得high起来。

“他2007年在宣威市当公安局长后,只抽玉溪的烟,只认钱和物。他每天都在变,每年都在变。”与尹大宝相识多年的商人王说。

2009年,一次不成功的工作调动彻底改变了尹大宝的心态,开始沉迷于打麻将和赌博。好面子,排场,前呼后拥,众星捧月,尹大宝渐渐自我膨胀,贪图享受,大肆收受礼品和贿赂,聚敛财物。

“人一旦打开了贪婪的阀门,一旦底线缺失,就会觉得什么问题都没有错,就会在心里安慰自己这是人情往来……”尹大宝在供词中写道。

赌瘾——千方百计给犯罪分子“开绿灯”、“方便”。

尹大宝赌博在宣威是公开的秘密。别有用心的老板和下属把赌博作为增进感情的重要手段。牌桌上,他们让尹大宝赌上自己的身家;牌桌之下,尹大宝利用职权为他们谋取利益。

“这段时间,谁对我‘好’,我就喜欢谁,支持谁。”回忆起往事,尹大宝说。

在他的直接打招呼和安排下,很多人的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作调动、工程项目等委托事项都得到了圆满解决,他愿意在事前或事后接受丰厚的“回报”。

他在担任宣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不仅没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还带头违纪违法,提拔重用“圈内人”。经常陪尹大宝赌博、洗脚的局班子成员龙某、苗某、夏某和民警,慢慢形成一个“小圈子”。这些人被尹大宝提拔重用后“报恩”。除了牌桌上输钱,牌桌下给钱,他们还想尽办法搞到市面上很难买到的玉溪邦烟,送到他家...

收受钱物,尹大宝千方百计为不法商人“开绿灯”、“提供方便”。2008年12月,宣威市公安局科技大楼建设项目被作为摆平、拉关系、谋取私利的工具,导致宣威某黑恶势力头目刘某平、老板王某伟获得工程建设。

从收受高档香烟、名酒、零用现金,到后来收受几十万、上百万的大额现金,尹大宝的贪欲一发不可收拾,受贿等违法违纪所得达660余万元。

一伙黑恶势力在其辖区寻衅滋事时,尹大宝充当了“调解员”,致使案件告一段落。“只要恶势力团伙在当地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公安机关都不会追究。”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深感震惊。

尹大宝,枉法,带头违法违纪,毁了一个班子,毁了一批干部。许多局班子成员和警察严重违法乱纪。

家风不正——老婆弟弟失控,教育不到位,一起走到最后。

2008年至2012年,在宣威市公安局“三基”工程建设过程中,殷大宝安排、指使下属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使其弟承揽宣威市公安局多个派出所新建、维修、改造工程,以及贵昆铁路“刘湛复线”工程建设中的水泥运输、钢筋供应等工程。6年时间,兄弟俩获利1000多万。

获利后,他和弟弟各出资519万元在昆明购买写字楼牟利,并将写字楼落户在弟弟名下。为逃避组织监督,尹大宝隐瞒个人重要事项,不如实向组织申报财产和出租利润。

2018年,被调整到曲靖市公安局工作的尹大宝依然没有停下脚步。利用分管市看守所新建工程的职务便利,多次向施工方提出让其弟承揽涉及路段的道路工程,最终如愿以偿。

多年来,尹大宝纵容妻子通过民间借贷从商人和老板处获取294万元的高额利息回报。为了谋利,他还主动向曾在工程建设中帮忙的老板“借款”600多万元,两年半收利息179万元。

被挽留前,尹大宝和妻子合谋一起策划,妻子采取了化整为零的形式。将家里的340万元现金和一批名烟、名酒、名包、首饰等财物打包后,偷偷转移到亲戚朋友家。被拘留后仍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躲躲闪闪,嚣张跋扈,拒不承认违纪违法事实,还企图勾结组织抗拒审查。

当了多年警察,尹大宝反侦察能力很强,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一次次把组织的教育营救拒之门外。然而,这起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却在一层一层地逐渐揭开了全貌。

2020年1月,尹大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7月,尹大宝因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最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我害怕看到母亲、爱人、女儿、兄弟、朋友们,在他们的心里,我曾经是他们的英雄、是榜样。我害怕见到曾在一起生死与共、同甘共苦的同志们议论‘尹大宝怎么会变成这样一个人?’但最最害怕的,是我今生再也不能穿上我最爱的警服,不能说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我再也不是一名共产党员。”回首往事,尹大宝泣不成声。(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监委 梅思联 刘艳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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