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法返还税收收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整改工作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作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的整治虚假财政收入专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01:20:4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法返还税收收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部署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作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的整治虚假财政收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税收违法等问题。系统梳理非法纳税申报、异地开征、先征后返等虚假收入典型问题,推动地方财税部门自查复核、整改问责、建章立制。组成多个联合调研组,重点研究非法返还车船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问题,并赴海南、福建、浙江、山东、安徽等地进行调研。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严肃追责问责,通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非法纳税申报造成财政收入损失”的问题。2020年,审计发现15个省份23起非法纳税申报,涉及金额239亿元。据地方反馈,截至11月15日,已完成整改22项,涉及资金233亿元;正在整改1项,涉及金额6亿元。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漏洞,部分高收入者借此逃税”的问题。税务总局核查了有关人员偷税的主要方式,通过深入分析、论证和评估,研究确定了纳税调整和追缴税款的处理办法。地方税务机关加强内外协调,多措并举推进整改。

截至11月20日,197名涉案人员中,除3名重病人员和37名失联人员外,其余157人已申报纳税8.4亿元。同时,按照“先试点、后扩大范围、再推开”的工作方案,税务总局规范了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分两批在15个省份试点,调整规范了近8万家企业,将适时向全国推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上述问题是盲目追求政绩、攀比攀比、政府职能越位,以及政策约束不力、违规成本低、监管力度不够等因素造成的。对于跨地区多层嵌套交易,一地税务机关无法掌握全貌,给偷税漏税留下了可乘之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推动各项财税政策落到实处。

(1)加强日常监管。财政部将继续做好虚假财政收入常态化监管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虚假财政收入“零容忍”,推动成果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省级层面的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个人股权转让交易的税收监管。

(2)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在前期梳理已批准征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研究完善相关税收制度。财政部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提高虚开发票空转非法发票的成本,严格财经纪律,形成有效约束。

(3)严格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要求,及时开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工作,禁止地方政府违规制定退税等优惠政策。确需出台新政策的,应按规定报国务院批准,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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