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忠的这番话可以说是红遍网络。如果创业失败,政府会补偿10万以内的贷款?什么是补偿?谁来赔偿?会有什
在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忠的这番话可以说是红遍网络。如果创业失败,政府会补偿10万以内的贷款?什么是补偿?谁来赔偿?会有什么后果?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忠指出,大学生如果想创业,可以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10万元以下贷款政府补偿,10万元以上贷款80%。该消息吸引了众多媒体报道。
随后,#浙江大学生创业贷款10万元以下政府补偿失败#的词条冲到了热搜第二位。针对这一消息,不少金融圈人士表示“需要等待规则落地”。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获悉,针对创业,浙江很多地方都专门出台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如有风险,贷款将由相关金融机构偿还。换句话说,贷款“补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然而,什么是补偿呢?是要还还是先还了再收债?目前,由于该政策的细则尚未出台,有关专家表示,这是有争议的。
所谓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由相关经办银行发放,由政府设立或以其他方式设立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政府给予补贴,用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贷款。
在省内地级市政府网站上,记者也检索到了相关信息。
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记者查询到2021年6月4日公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对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含)以内的毕业生(城镇户籍无毕业年限),实行全额贴息政策。
其中,针对坏账,《意见》提出,对担保机构提供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风险基金、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应分别承担贷款损失的30%、50%和20%。其他由创业担保贷款风险基金按贷款损失的80%向经办银行补偿。
但这种贷款业务不是银行想做的,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据杭州市政府网站消息,2019年杭州市商业担保银行为杭州银行、泰隆银行杭州分行、邮储银行杭州分行。担保机构为浙江华昌融资担保公司、杭州供销农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杭州农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记者目前尚未查到最新名单。
不过,记者从邮储银行了解到,目前该行还不能对个人进行创业贷款。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贷款,采用小程序、线上贴息的模式。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逾期案件。
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记者检索到一份详细的《丽水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通过抵押、质押、担保、信用等其他方式发放的贷款(以下简称“第二类贷款”)。
对于申请人,细则规定必须符合“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按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在城镇设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满3年”、“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三个条件。
其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类和二类贷款,部分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对于不良贷款,《细则》指出,对一类贷款实行风险共担机制,城投公司承担80%,经办银行承担20%。《细则》规定,一类贷款逾期或资产形态不良的,经办行应及时通知市单荣公司该项目的逾期利息,并积极催收。经办银行提出补偿申请后,由市财务公司补偿贷款本息(含约定贷款期限内未支付的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的80%。
但是,赔偿之后,不代表贷款人不用还钱。《细则》提出,城市融资公司履行风险责任后,城市融资公司和经办银行应积极收回贷款;收回后,收回的贷款由市融资公司和经办银行按照风险分担比例进行补偿。
对逾期贷款,市人力社保局应积极配合经办银行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并及时将借款人不良信用记录在相关信息库中,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依据。经办银行应及时将借款人的信贷业务信息报送征信系统,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其他金融服务的依据。
据财联社刚刚独家报道,浙江省人社厅表示,今天的发言来自《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视为不良。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补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按80%补偿”。换句话说,补偿的主体是“创业保障基金”。这与上述地级市的政策文件是一致的。但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中,对于“赔偿”后是否需要追究责任,并没有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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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