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一个小案例来了解一下:陈某的原籍是上海。2010年,陈某计划从上海搬到杭州。去杭州挂号处的路上出了车祸,住院半年。出院后,陈某在杭州的一个亲戚家住了一年,期间他没有
我们通过一个小案例来了解一下:
陈某的原籍是上海。2010年,陈某计划从上海搬到杭州。去杭州挂号处的路上出了车祸,住院半年。出院后,陈某在杭州的一个亲戚家住了一年,期间他没有办理任何户籍手续。康复后,他去了广州工作,在那里他拿到了半年的暂住证。现在陈某决定为自己买一份保险。他的合法住所一栏怎么填?
法律分析:
陈某仍应按其在上海的住所地址填写。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定住所以住所为准。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的除外。司法解释规定,公民从住所地迁出后至迁入地前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原住所地为居住地。
在这种情况下,陈某在杭住了一年多。
就医期间未办理任何户籍手续,但在广州居住未满一年,因此杭州和广州均不能视为陈某的经常居住地。综上所述,陈某的法定住所仍应以上海户籍地址为准。
不知道通过这一小案例,大家有没有对“住所”和“居所”有所了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