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撤职有什么区别 撤销和免除职务的区别分析

辞退不是一种处分,而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换句话说,免职并不等同于辞退,而是不再担任现职。但是辞退后,职级、工资、福利都不会有变化,所以可以转到同一个职级,甚至以后还可以重新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13:06:36

辞退不是一种处分,而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换句话说,免职并不等同于辞退,而是不再担任现职。但是辞退后,职级、工资、福利都不会有变化,所以可以转到同一个职级,甚至以后还可以重新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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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0日,央视报道称,中央督导组派出督导组赴疫情严重的湖北省黄冈市进行督导核实。黄冈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唐志红回应督导组检查时,对此并不完全了解。“不知道收了多少人”“不知道,不知道”“以前找不到方向”。当日晚,黄冈市委同意提名唐志红为黄冈市卫生委员会主任,其免职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消息瞬间传遍媒体,人们对“速裁”的决定赞不绝口。这个新闻耳熟能详,我们可能不会忘记2003年时任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和时任卫生部部长张因非典疫情处置不力被免职的新闻。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问题是:辞退是一种惩罚吗?免职是否意味着被免职,成为“庶民”?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阅读了《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得出的结论是:辞退不是一种处分形式,而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换句话说,免职并不等同于辞退,而是不再担任现职。但辞退后,职级、工资、福利都不会有变化,还可以转同级。可能有人会疑惑,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辞退后还能升职或复职吗?结合法律法规,笔者对相关问题梳理如下:

1.开除是一种惩罚吗?

很遗憾的告诉你,开除不是行政处分。根据《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辞退不是接受处分的形式之一。既然辞退不属于行政处分,那到底是什么呢?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其现任职务: (一)达到任职年龄限制或者退休年龄的;(二)因责任追究应当辞退的;(三)不适合担任现职,应当辞退的;(四)因违纪违法应被辞退的;(5)辞职或调动;(6)被非组织选派且个人申请辞职超过一年的;(七)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一年以上的;(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调离现工作岗位的。”该规定规定的是组织处理方式,不是行政处分措施之一。在规定中,只有(2)因问责被辞退和(4)因违纪违法被辞退,其他形式的辞退不具有惩罚性。那么问题来了,黄冈卫健委主任唐志红是根据哪种情况被免职的?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笔者认为倾向于认为唐董事被免职是因为(2)问责。理由如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二)因工作失职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迫或者指使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五)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不良影响的;…………”和第七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黄冈卫健委唐主任基本符合这个暂行规定中被问责和免职的情况。

二、辞退和开除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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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免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行政处分方式。根据《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四条规定,辞退期限为24个月。与辞退不同,被辞退的,按规定降低行政级别和工资。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且无再次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处分自动解除。但解除开除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职级、职务或者职级。换句话说,辞退和开除性质不同,结果也大相径庭,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3.辞退后可以升职或复职吗?

即使是被追究免职责任的情节严重的(作者注:唐主任在上述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予以免职”的情形下,也可以予以免职),免职后的官员仍然可以提拔、任用或者复职。根据《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再次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一贯表现和专长,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排适当的岗位或者相应的工作任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的,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的意见。”被问责免职后,仅一年不能担任相当于原任职务的领导职务。注意限定词“一年内”“相当于你原来的职位”“领导”。也就是说,辞退后可以安排其他岗位。理论上,经过一年与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协商,可以“重新担任相当于你原来职务的领导职务”。疫情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民众和相关部门对疫情控制的冷漠和不作为。当前,只有大家都参与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尽职尽责,不辱使命,万众一心,才能打赢这场无烟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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