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税务局告诉新华社记者。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已被调查。据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拍摄过程中实际拿到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税务局告诉新华社记者。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已被调查。
据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拍摄过程中实际拿到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通过拆分合同、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等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共计730万元。此外,还查明范冰冰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范冰冰及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将根据相关税收条款向范冰冰及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并加收滞纳金3300万元;
范冰冰因分割合同隐瞒真实收入被罚4次2.4亿元,因利用工作室账户隐瞒个人报酬真实性质被罚3次2.39亿元。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处以94.6万元罚款,偷逃税款加倍。对法定代表人未扣缴个人所得税、非法提供便利帮助少缴税款的两家企业各处以0.5倍罚款,分别为5100万元、6500万元。
范冰冰逃税金额惊人。
1.仅电影《大轰炸》一部就偷逃个人所得税共计730万元。
2.范冰冰为法人代表的企业少缴税2.48亿,其中偷税1.34亿。
最终结果是免于刑事处罚,罚款,在范冰冰属于初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范冰冰偷了多少税?
具体处罚如下:
1.企业法人应追缴税款2.55亿元,另加罚款3300万元。
2.对合同司处以4倍罚款2.4亿元。
3.3次对其工作室的隐性收入处以总计2.39亿的罚款。
4.对企业法人少缴收入共计罚款94.6万元。
5.对两个企业法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0.5罚款,分别为0.51亿元和0.65亿元。
另外,除了追缴加罚天价税款之外,由于此次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补齐此前未缴纳的税款,范冰冰将免脱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