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本人还是别人 受委托人指的是本人吗

委托人、被代理人为同类委托人与受托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是同一类的委托人和受托人。校长和校长是一类人:自己不会做事的人。受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都是一类:做事的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5 13:28:22

委托人、被代理人为同类委托人与受托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是同一类的委托人和受托人。

校长和校长是一类人:自己不会做事的人。

受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都是一类:做事的人。

本文的目的是找到一个充分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来证明观点和推理的正确性。同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这个观点和这个推理的结论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这是我的风格。

本文不描述或论证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责任。而是根据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受托人、委托人、委托人,防止被反用。

1.客户。客户是他自己的事,他自己做不了。《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事后应当将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做事的人。

2.受托人。受托人是(为委托人)工作的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做事的人。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处理相关事务的人。

委托人和受托人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词语。

3.委托人在民法典和废止的合同法中没有找到相应的文字。推理结论:委托人对应委托人,委托人是为委托人工作的人。网站搜索的结果是,受托人在民法教材中也可以称为受托人。委托人准确规范的称谓是受托人或代理人。

委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民法典中有准确的用词。(我在今日头条这里已经演示过了,有兴趣请在今日头条搜索“委托人和代理人”)

参考资料:

《民法典》第922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如需变更委托人的指令,须经委托人同意;因紧急情况难以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情况。

《民法典》第924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

受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同类题外话:受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是类似的题外话:

《民法典》第920条: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特定事务,也可以委托受托人处理全部一般事务。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因此,根据该法,受托人的委托权限主要由委托人根据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不是本文的重点。

受托人,做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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