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7月20日,从省政府办公厅传来消息,《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将于2022年7月18日起施行。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至xi安27元;宝鸡市、咸阳市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1 04:57:50

7月20日,从省政府办公厅传来消息,《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将于2022年7月18日起施行。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至xi安27元;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渭南市1.2元至18元;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从1.2元提高到15元;县级0.9元至1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7元。

《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征税范围:城市为市辖区(不含镇)的区域范围;县是指县城行政区域的地域范围;建制镇是镇行政区域的地域范围;工矿区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园区,目前还没有设置城镇体系。

市、县、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当地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政府确定的税率范围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各设区市、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执行。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占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业务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风景名胜区占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地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土地;经批准进行山地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后的废弃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8年;财政部另行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等用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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