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处的公证,没有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一份公证协议。原因如下:第一,为了避免营业税的发生,暂时关闭账户。这种房子虽然有产权,看起来也很安全,但还是有交易失败的风险
房屋公证处的公证,没有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一份公证协议。原因如下:
第一,为了避免营业税的发生,暂时关闭账户。这种房子虽然有产权,看起来也很安全,但还是有交易失败的风险。因为房子整体处于增值趋势,所以卖家会因为房子增值过高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合同已经签订并公证,但法院在对这类纠纷作出裁决时,并不一定认定房屋属于买受人。
第二,住房权受到限制。比如因民事诉讼、刑事处罚等原因,房屋所有权人被查封、抵押,出卖人权利无法充分行使。如果买家想买这种房子,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买方只能向卖方主张本息。即使卖方的房屋交易经过公证,也是无效的。
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房屋的共有人一般指房屋所有人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购房前必须征得双方同意。
四。出卖人没有房屋产权,只有房屋使用权。比如有的单位,分房后,房子一直是职工住,但单位并没有把房子的产权过户给职工个人。此时的住宅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这类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不经过公证处公证,即使公证也没有法律效力。
五、联建房、小产权房不能办房产证。买房人买了此类房子后,却不能取得合法房产证,如果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无偿拆除此类房屋,一切损失只能由购房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