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财经2月14日电据交通运输部微信官方账号14日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联合监
中新网财经2月14日电据交通运输部微信官方账号14日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联合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主要修改内容包括,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不依法纳税等8个方面的违法行为纳入联合监管。
据了解,《通知》完善了事前事后全链条多部门联合监管,细化了处置措施和操作流程,方便各级相关部门操作。该通知的主要修订包括:
一是增加了事前联合监管要求,要求各地优化服务流程,严把行业准入关,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
二是完善全链条联合监管,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车辆发送订单且未按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相关数据和信息的;在交易方面存在低价倾销、欺诈、对个人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用户个人信息权利;非法营运资金的支付和结算;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的;不依法纳税的;危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8个方面的违法行为纳入联合监管工作。
三是细化全链条联合监管流程,将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分为发起、报告、处置等环节。网约车平台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经依法依规处理后仍拒不改正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有关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组织联合监管,并逐级上报当地人民政府,采取责令暂停本地区经营服务、暂停发布或者下架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者停业整顿等处置措施。
通知提出,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加强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应急响应和处置,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