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葛通讯员沈营业厅手机工作人员与当地推帮勾结,以帮老人操作手机为名获取验证码,用于注册社交平台账号,赚取“收码费”。日前,浙江省海盐县法院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拘役
本报首席记者葛通讯员沈
营业厅手机工作人员与当地推帮勾结,以帮老人操作手机为名获取验证码,用于注册社交平台账号,赚取“收码费”。日前,浙江省海盐县法院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罚金五千元,并在全国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姜某某已在上发表道歉信..
姜某某在海盐某手机营业厅上班。2021年3月,一名自称“站长”(另案处理)的小伙子联系她,称如果在JD.COM、Tik Tok、淘宝等社交平台上帮忙注册账号,可以赚取每条1 ~ 5元的“收码费”。在“站长”的介绍下,姜某某加入了多个微信“收码群”。2021年3月至7月,她利用工作便利,在为老人收取话费等服务费用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送至多个“收码群”,让其家人注册淘宝、JD.COM、Tik Tok等账号,获取每组信息1至9元不等的“收码费”,非法获利4240元。据她交代,很多老人不知道怎么操作。他们来办业务,就把手机交给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她趁机把自己的手机号发到“收码群”,拿到验证码再发到群里,然后删除验证码短信。
4月,海盐县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姜某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姜某支付公共利益损害抚慰金4240元,并在全国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海盐法院除了处罚姜某某,还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编辑:谢春雷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