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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导读: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你在A平台订购的东西在B平台发货,两者差价被店铺“空手套白狼”?这种“无货源店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对平台造成信任危机。对此,本文作者发表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9:16:31

编辑导读: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你在A平台订购的东西在B平台发货,两者差价被店铺“空手套白狼”?这种“无货源店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对平台造成信任危机。对此,本文作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让我们看一看。

当你从JD.COM或者天猫买东西,却从拼多多平台发货,你心里会不会百感交集?“无货源店”的运营模式背后,不仅为众多创业者带来了低成本进入市场的捷径,也使得产品质量和售后出现了不可控的困境。

一个消费者应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除了信任危机,法律条文和平台规则能否给我们提供借鉴?对于平台来说,是否存在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的问题?

一.导言

多年以后,当老阳在刷JD.COM天猫的Suning.cn时,他一定会记得那个打开包装,露出拼多多字样的下午。

那天,根据朋友的推荐,老阳在Suning.cn挑了一款茶叶,挑了一款自己喜欢的,于是开始下单。下单时,订单上显示的价格是214.5元,然后老阳就等着收货了。

本来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快递被打开的时候。然而,包裹上贴着的一张收据却让老阳失去了笑容:收据上清楚地写着:“品多多:XX茶送货单”,而送货单下面的价格更是让人吃惊——99元。

由此,老阳全明明白了,这个网购订购平台和送货平台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的价格差很大。杨开始对比两家店的商品描述,发现两家店的商品描述和图片几乎一模一样。

根据发票,老阳立即查询了拼多多平台上的店铺,拼多多的店铺表示是货源,并确认与Suning.cn上的店铺无关。杨拿到了第一手证据,于是拿着这些材料,让苏宁易购客服介入调查。经过沟通,店家退还了一百多块钱的差价。

像这次事件中的这种店铺,在天猫的平台规则中有一个更正式的名字——“无货源店铺”。王文生意味着这样的商店没有商品。如果你下单,他们会从其他第三方店铺购买同样的产品,然后第三方店铺会给你发货。这些商店正在利用这种方式赚取差价。

这种“无货源店”在2019年和2020年非常流行,被称为“完全无利润”和“空手套白狼”的最佳选择。微信官方账号里的各类电商都在推送如何利用“无货源店铺”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看到大气的电商平台的套路,作为消费者,可想而知套路有多深。

虽然老阳的经历看起来像一个故事,但这种事情并不独特。我们只要搜索电商投诉平台,就能看到很多这样的苦主,他们往往在信誉高的平台上购买商品,然后从价格普遍较低的第三方平台收货。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抱怨?除了对商家投机取巧行为的不满,买家可能更关心平台的“附加值”。

像JD.COM、天猫这样的店铺,因为审批程序更严格,售后服务体系更规范,供货渠道更透明,所以受到很多“扒手”的青睐。而“无货源商家”通过其他平台发货,无疑是对这种信任的背叛,无疑是将商品的质量、服务、售后的责任推卸给第三方。

当然,除了信任的考虑之外,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这种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货的方式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他们是否违规?1.先说平台规则。

既然属于电商平台,可以从JD.COM、天猫这样的电商平台的平台规则入手。这些规则是平台管理商家的重要依据。如果商家违规,平台会根据这些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首先我们来看看天猫平台对于无货源店铺的规则。包括无来源店铺的界定、情节轻重、处罚方式等。

天猫的规则发布于2020年10月22日。从公告开始,天猫就开始处罚甚至关闭这类没有货源的店铺。最近根据一些电商在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信息,天猫确实采取了一些行动来处理这些店铺。

除了天猫,另一个我们常用且享有良好声誉的平台是JD.COM。JD.COM也对无货源店铺做出了规定,但JD.COM将这种经营模式定义为“恶意倒卖”。从规定的内容来看,JD.COM和天猫的定义虽然相似,但也各有不同:

JD的表情。COM的规则是“合并”:需要批量复制他人店铺的商品,恶意大量配送商品,恶意跑平台上的流量,还需要依托他人店铺完成交易,才能判定为“恶意倒卖”。由此可见,JD.COM的判断标准会相对严格。从上述规定来看,JD.COM还列出了相关线索来源,包括用户投诉、系统识别等。当然,天猫也是用类似的模型来做判断。总的来说,两个平台的规定各有千秋,说明作为国家认可度较高的电商平台,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除了JD.COM和天猫,像Suning.cn这样的平台也对“无货源店铺”做出了规定。可见,目前对商家资质要求较高的平台,基本都有“店铺无货源”的处罚细则。

2.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

但是,就目前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平台都将“店铺无货源”的处罚内容写入了平台规则,那么在这些没有现成规则的电商平台中,如果消费者遇到同样的情况,应该如何下手呢?

据笔者了解到的情况,商家在发货平台上也是有分成的。

有“作出承诺”和“不作出承诺”两种。对于“许下承诺”的店铺,可以参考下面两张图:

以上是Suning.cn的商人。在Suning.cn的&界面,点击商家网店页面的“服务”一栏,会显示上述内容,因为商家明确表示“店内发货&”售后由XX玩具店从连云港销售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所以也可以视为商家的承诺。

如果商家在平台上做出承诺后,最后的发货和售后都依靠第三方商家,存在违约风险,买家可以据此向平台提出投诉(就像开头提到的老阳的故事,当时Suning.cn还没有出台涉及“无货源店铺”的相关规定,商家在平台上协商后只能向老阳支付“差价”)。

除此之外,面对一些“不承诺发货和售后平台”的商家,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供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

以上条款是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经典条款。就“无货源店铺”而言,商家隐瞒了送货和售后服务的提供者。这种行为能否纳入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范围?我觉得有可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款列举了相关情况。

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的来源、质量、售后无疑应该由对接商家直接把关。尤其是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背景下,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息是极度不对称的。如果允许商家直接跳过自己对产品和售后的责任,转嫁给第三方,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极大不尊重。

而且,如果消费者知道商家通过其他平台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也会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该商品的决定。部分消费者知道背后的运营模式后,可能会动摇甚至放弃购买的想法。同时,由于产品质量和售后都委托给第三方,消费者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便和不可控的情况。

由此,商家对发货和售后方的隐瞒,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三。延伸讨论:无来源店铺的商家向第三方提供信息是否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无货源的店铺通过第三方发货,毫无疑问,买家的物流信息必然是发送给第三方商家的。我们可以看看下面这位网友的抱怨。它的主要不满不是来自于商家的炒作,而是来自于自己的个人信息暴露给第三方商家:

买家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

商家“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丢失。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商家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泄露。在使用之前,他们必须清楚地表明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没有货源的店铺,商品和售后都不合理(当然闲鱼交易平台上也有很多二手卖家明确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货,消费者已经明确说明并同意的除外),向消费者透露订单是第三方发货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更不用说在使用个人信息时征得消费者同意了。

消费者的姓名、电话、收货地址可以视为个人信息,但同时消费者的购买记录也应视为可以保护的部分:笔者的一个朋友接到了一个诈骗电话,对方准确说出了该朋友在某年某月某日在什么平台买了什么,并警告其银行卡账户有问题,朋友需要公开其个人信息才能合作。当然,我朋友是律师,防范意识很强,但如果换成其他非法律从业者,警惕性可能没那么高。

在个人信息几乎透明的时代,每个人都是从外面看别人,仿佛两者之间只隔着一层毛玻璃。只要他们靠得很近,就可以窥视里面。但是,这并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存在不代表合理,保护个人信息的价值不容忽视。

作者:法制新青年,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法制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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