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至1元!”“永远免费看VIP影视”……近日,南都记者发现,市场上流行一种针对视频网站的“共享会员”业务。原价几百元的视频网站年度会员,只需几元就能买到。有的可以直接登录
“低至1元!”“永远免费看VIP影视”……近日,南都记者发现,市场上流行一种针对视频网站的“共享会员”业务。原价几百元的视频网站年度会员,只需几元就能买到。有的可以直接登录各大视频app,有的可以直接观看VIP视频资源,价格低至0.1元。
事实上,爱奇艺、优酷等影视公司已将其从事分享账号服务的平台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这是不公平竞争,并处以数百万的罚款。
杜南记者注意到,10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不得私自买卖个人账号。个人视频账号买卖必须经过平台批准,并进行变更登记,不允许私下买卖。”打着共享的旗号从事违法活动,属于黑灰产业链。”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告诉南都记者。
现象:“共享会员”模式正在兴起,用户将VIP账号出租给他人。
当视频网站会员制逐渐成为常态,一种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共享会员”模式悄然出现。
“租共享会员,卖账号,低价拿货,免费收代理,求dd。”近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搜索“共享会员”、“共享VIP”等关键词,可以找到大量声称出租或出售会员的网站。在社交群中,“爱奇艺优酷会员分享群”、“哔哩哔哩大会员分享群”等群数千人。
有用户向南都记者解释了购买“共享会员”的原因。
来自广州的叶小姐表示,热门的电视剧、综艺节目往往分散在几个头部平台,有时候为了赶一部剧而开特别会员也是一种浪费。“虽然单个平台的月会员价不高,但如果每个平台都开,就是一大笔钱了。”叶小姐说,为了省钱,她曾经在网上买过3天7天的短期会员,价格比官网低很多。
这些低价的“共享会员”从何而来?
杜南记者注意到,部分低价会员由用户自行转卖或众筹分享,部分网站设有“卖家”分区,供卖家发布出租、出售、交换账号等信息。
在一个“XX大会员分享群”里,有卖家表示,如果在群里进行大会员众筹,只需要4元就可以购买视频网站的年度会员账号。但卖家声称“本号仅供分享,禁止作为盈利手段使用。”杜南记者注意到,该网站的年会员价为233元,截至10月28日,该群共有1000多人。在“租房XX”网站上,有一个“我是卖家”栏目。网站客服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可以把自己的各大视频平台会员账号贴在上面,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上架出租出售了。
不过,南都记者注意到,很多视频平台的会员协议都禁止用户出租和出售VIP账号。
以腾讯视频VIP会员协议为例。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具有视频VIP会员服务的QQ或微信账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借用、分享和出售。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和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服务。
"出借或出售你的会员帐号显然是违法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向南都记者指出,在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的背景下,将自己的注册账号使用给他人是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的。
同时,今年10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不得私自买卖个人账号。个人视频账号的买卖须经平台同意,并进行变更登记,不允许私下买卖。“所以打着共享的旗号从事违法活动,属于黑灰产业链。”朱对说:
“用户将其会员账号出租给他人,并从中获利,涉嫌违约。”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由于视频平台的用户协议明确要求会员账号不得与他人共享或买卖,用户违反此协议公开出租账号牟利,明显违反用户协议,可能面临账号被停用、停用、赔偿平台损失等风险。
行业:电商0.1元可买“追剧神器”,可免费观看提前点播内容。
除了会员账号的小规模、个性化分享,更多的卖家以网站、app的形式低价出售各类视频网站的会员。
“这么多会员低至1元!”一个名为“X-Net”的网站在首页有一个很大的广告,并列出了它的价目表。杜南记者注意到,该网站采用分时租赁模式,覆盖视频、小说、教育等多个类别网站的会员。
以教育网站嗨课网为例。其报价时租仅为1.2元。只需要下载其网站提供的App客户端,交十几元押金即可使用。“XX租会员”网站提供优酷视频VIP下载,可以按小时、天、周、月等周期租用。价格仅为每小时0.78元,其销售显示有296件。
这些平台如何获取大量会员账号进行“分享”?或许可以窥见2020年8月北京海淀法院披露的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
因米卡特视频利用“共享VIP”扩大平台流量和知名度,破坏优酷平台会员管理系统,优酷公司以不正当纠纷为由,将米卡特视频起诉至法院,索赔190万元,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海淀法院公布的信息,优酷调查发现,咪咕视频App的“分享”模式为:用户通过上传各大视频平台VIP会员账号或完成其他限定任务获得平台虚拟货币,可兑换优酷VIP权益卡。用户凭此卡可以在Micat App观看优酷VIP片源,平台会自动为用户绑定并登录他人的优酷VIP会员账号。
10月28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类似于上案中模式的“共享会员”App依然存在,甚至可以直接在电商平台购买。
在电商平台上,南都记者以0.1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追剧神器”。卖家声称“全网VIP视频免费观看”,包括提前点播和付费电影,全部免费。
付款后,卖家发来多个链接和邀请码。南都记者下载后发现,这是一款名为“XX影视”的App,注册后输入邀请码即可使用。
以腾讯视频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使徒行者3》为例。截至10月28日,腾讯视频VIP会员可观看22集,提前点播可观看30集。当天,杜南记者登录前述“xx影视”App,发现可以观看第30集。未在各大视频网站上线的国庆档电影《我的人民我的家园》也可以直接在App上观看。
不过卖家说0.1元的会员有效期只有一个月,但其店铺也卖18.8元的永久会员。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南都记者,非个人用户通过分享视频VIP账号或向外界免费赠送原创VIP视频内容,从事“分享会员”服务网站,是一种正常的使用行为。导致视频平台的运营成本和风险增加,视频平台原有的市场份额被非法侵占。是主观恶意,是操作不当。视频平台可以起诉“共享会员”服务网站侵权,赔偿损失。也可以请求工商部门查处不正当经营行为。
案例:法院认为是“恶意搭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杜南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出现了许多人因以账户共享的名义出租利润而被判处高额罚款的案件。
2019年8月,北京海淀法院披露了一起案例,这是国内首例关于视频网站VIP账号分时租赁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根据海淀法院的通知,因杭州龙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龙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其通过旗下“立即播放”App分时租用爱奇艺VIP账号,在涉案App中限制爱奇艺App的部分功能,损害其合法权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余万元。
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两被告在涉案App中通过云流媒体技术非法租用爱奇艺VIP账号,违反了爱奇艺VIP账号用户协议,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爱奇艺App在涉案App中的部分功能,导致公众对爱奇艺App的用户体验下降。这两种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被告辩称其与爱奇艺不存在竞争关系,其合法取得爱奇艺VIP账号使用权。所涉及的应用程序是一种使用云流媒体技术的新商业模式。
法院认为,两被告通过涉案App分时租赁爱奇艺App使用权,在用户流量方面明显影响了爱奇艺的商业利益,因此即使被告同时经营其他业务,也不影响其与爱奇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事实。
就分时租赁VIP会员账号的行为而言,组合这种行为并不是个人用户的正常行为,因此会导致爱奇艺公司正常运营成本和风险的增加。被告通过分时租赁VIP账号的方式实际提供爱奇艺VIP视频内容的行为,是对爱奇艺公司重要业务资源的恶意搭便车行为。被告通过被诉行为获利,且爱奇艺公司发出侵权通知后,通过修改等形式进一步隐瞒其行为,具有主观恶意等因素,认定被诉行为不当。
法院还指出,被告行为本身存在不当,因此行为性质不会因为两被告合法获得涉案爱奇艺VIP账号而改变;相反,两被告合法购买爱奇艺VIP账号,应当知道爱奇艺公司对其VIP账号的使用权。因此,两被告人的主观恶意更为明显。关于爱奇艺App在涉案App中的功能限制,从云流媒体技术的原理和涉案App的功能设置可以认定,该功能限制是两被告在云产品中对爱奇艺App界面的限制,该限制会使爱奇艺潜在用户产生错误,影响其使用爱奇艺App的体验,是不适当的。
据此,法院认为,上述被诉行为损害了爱奇艺基于“付费VIP会员”模式的正常经营行为,损害了爱奇艺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决定支持爱奇艺的全部诉讼请求。
杜南新商业法治研究中心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詹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