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模式。基本特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特许经营是利用自己的专有技术,结合他人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特许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模式。基本特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特许经营是利用自己的专有技术,结合他人资本,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经营发展模式。所以,特许经营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2.特许经营是一种以经营权控制所有权的组织方式。加盟商投资加盟店,拥有店铺,但店铺的最终经营权仍由特许人持有。
3.成功的特许经营应该是双赢的模式。只有让被特许人获得比独家经营更多的利益,才能有效维持特许经营关系。
特许经营和直营连锁的区别
特许经营和直营连锁的区别在于:
1.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是指由同一资本拥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相同的资本所有权是直营连锁店区别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加盟店与连锁店的本质区别。
2.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店)是转让方,加盟商(加盟店)是接收方。特许经营制度是由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而形成的。各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都是独立的,特许人无权干涉。受许人需要为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和提供的服务支付某种形式的报酬。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公司拥有各分店的所有权,有权决定分店经营中的一切具体事务。分公司经理作为总公司的员工,完全按照总公司的意志行事。
3.涉及的业务领域不一样。直营连锁经营的范围一般仅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特许经营的范围要广得多,在制造业也有广泛应用。
4.不同的法律关系。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是合同双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直营连锁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公司经理与总部的聘用合同另当别论),总部与分公司的关系由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调整。
5.不同的表白方式。特许经营通过招募独立的企业和个人来扩展系统。加盟商不仅需要吸引潜在的加盟商,还需要选择加盟商,为加盟商提供培训和服务。通过直营连锁扩大规模,需要筹集足够的资金,配备大量的管理人员。相比之下,特许经营利用别人的资产扩大市场份额,需要的资金较少,而直营连锁的发展更容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制约。
特许经营与代理和分销的区别
代理人是根据他人的意志行事,并得到他人授权的人。授权范围可能很小,只能完成两三项具体任务,也可以通过一般授权让代理人拥有完全的行动权力。最根本的一点是代理人不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在第三方眼里,代理人和被授权人没有区别。代理人的一言一行对被授权人完全有约束力。代理人和被授权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但第三方无需考虑这方面。在所有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双方都应尽力保证不会出现代理关系。事实上,必须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被特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或合伙人,无权代表特许人行事。合同中要写明被特许人的身份,这样在和消费者打交道的时候就不会出现混乱。
代理的概念和特许经营的概念一样,经常被误用,尤其是在设计分销系统时。分销商包括所有拥有独立权利和财务自主权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经销商和制造商之间的关系是卖家和买家的关系。经销商是完全独立的商人。与代理商不同,经销商的经营不受赋予他经销权的企业和个人的约束。他可以为许多制造商经销产品。他的生意是他自己的,所以当他决定是否接受分销合同的限制时,他考虑的是自己的商业利益。经销商用自己的钱购买产品,承担从销售中获取足够利润的所有风险。买卖关系也可能出现在特许经营关系中,但只是构成了特许经营活动的一个方面,而不是特许经营的本质。
特许经营和直销的区别
特许经营不一定是简单的商品销售。它涉及到某种商业形式的授权使用。特许经营者通过授予特许经营者使用不同商业模式的权利来销售产品或服务。直销不涉及销售权的转让。工厂一般会派员工直接向客户销售商品,或者通过直销店和媒体广告销售商品。其主要目的是减少制造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