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作为一项惠及全民的系统性工作,既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也需要全体市民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作为一项惠及全民的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需要全
垃圾分类作为一项惠及全民的系统性工作,既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也需要全体市民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作为一项惠及全民的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
有句话说得好:“改变世界的方式,除了一小部分人做很多事,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大部分人做同样的一件小事。”垃圾就是这么分类的。
生活垃圾应该如何分类?你能说清楚你的生活垃圾吗?
明年1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的类别及其包含的主要类型,便于公众进行比较和分类。
1。问:生活垃圾分类。有多少种类?
答: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包括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办法》明确了每类垃圾的具体类型。
2。问:单位和个人应该如何分类垃圾?
答: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全民参与。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办法》要求的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进行分类。
为了方便大家分门别类,《办法》要求生活垃圾的收集容器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和颜色。每一种垃圾收集容器都有其对应的标识和颜色,各不相同。
单位和个人只要认识这些标识和颜色,就可以轻松操作。
3。问:市民家中的生活垃圾应该如何分类?
答:在实施垃圾分类的试点镇,公民家中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办法》要求的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使用。
市民家中的餐厨垃圾属于易腐垃圾,可以用单独的收集容器收集,然后放入小区内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家里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建议及时投入小区对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家里的其他垃圾可以收集到单独的收集容器中,然后放入小区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4。问:大型生活垃圾应该如何投放?
答:对于体积大、整体性强或需要拆分处理的大型生活垃圾,应预约回收企业上门收集或投放到指定地点。
大型垃圾收集的指定地点和电话由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公布。
5。问:市民不知道生活垃圾应该如何分类怎么办?
答:要让公众知道如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首先要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
因此,《办法》明确,市、区县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意识。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在黄金时段或者显著版面开展公益性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此外,还会有人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规定,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区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和监督。
目前垃圾分类试点镇每个社区都有不少垃圾分类指导员。他们通过入户宣传和集中宣传,手把手地教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像这样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会出现在更多的小区,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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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如下
有害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旧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电池等。)、废荧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废农药、消毒剂及其包装、废胶片、废相纸等。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水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可回收材料: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材料、废纺织品、废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铝塑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