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时,减税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允许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还应注意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提的项目,包括各种预提费用、预提折旧等。,不应该转让。以后年度扣除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收规定进行调整,按照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可以扣除。
此外,对民族自治地方需要照顾和鼓励的企业,经省政府批准,可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企业要根据情况的要求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