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律人,我将从法律起诉流程角度来为你解答。
欠款人失去联系,给债权人的权利带来极大影响。这时候债权人债务收回的可能性极低,选择向法院起诉是最可行最有效的手段。
由于
联系不上欠债人(规范的说法是“债务人”),已经说明债务人有意赖账了(所谓赖账,当然包括应当在约定的时间还款而不还。)
是否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看是欠多少钱。如果是三、五千,我觉得不值,甚至三、五万都不值。为什么这样说呢?
如果委托律师,即使是在十八线地区,没有3000元律师费,没有律师愿意接受委托,这是其一。其二,我们先不考虑其他问题,就是案子打赢了,要执行判决书,还需要你提交债务人(此时叫“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只能在有限范围内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你不知道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被执行人也没有房、车,基本上执行无望。其三,执行阶段,你仍然可以委托律师,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执调查令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是,对此你也要付律师费。
许多人对律师收费很反感(我这里先不说有些律师的错误做法,如不向当事人讲清案件的难度、分段收费又不事先讲明),但是,律师提供专业服务收取律师也是合理合法的。外卖小哥给你送个餐也不是免费的呀!
结论:如果金额较大,应当起诉债务人,并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如果金额较小,考虑到后续的成本投入(时间、金钱,压力、气愤、和无奈的心理感受),就只好算啦。
“你是律师,怎么会这样讲呢?”
正因为是律师,更体会到诉讼中的许多无奈。
如果想自己起诉,建议你先到法院的立案庭和执行庭体会一下,知道做原告也是个专业活,了解一下做原告的憋屈和无奈,然后再考虑是否自己起诉。
如果觉得我讲的还实在,请关注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