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作为破甲神器,其作用正应当是对付身着重装甲的敌人,若其当场不死,则最轻也是失去作战能力。由于锤子的重量远远超过了一两斤的刀剑,毫无疑义,它属于重兵器,只能有力大势猛的猛将
锤作为破甲神器,其作用正应当是对付身着重装甲的敌人,若其当场不死,则最轻也是失去作战能力。由于锤子的重量远远超过了一两斤的刀剑,毫无疑义,它属于重兵器,只能有力大势猛的猛将兄才能挥舞的起来。这也造就了一个印象,就是用锤的,均是勇猛无比之人。所以,这也造就了各类演义小说均喜欢增加一个或多个用锤的人物,将整个武将的平均武力值抬高到一个令众人仰望的地位。慢慢的,锤变得越来越大, 也越来越重,终极版的李元霸就出现了。
如果用锤的是敌人,那么己方人员势必争先而上,必须杀了对方,增加自身武力值,扬名立万,名垂千古。如果用锤的正义方的人物,那往往更是万民敬仰,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一旦此人出场, 那么,再危及的关头,也能令人人心大振。
比如提到岳云,在《说岳全传》的描述中,其使用的便是两柄八十二斤的擂鼓瓮金锤。当时金弹子连战牛皋、余化龙、董先、何元庆及张宪五员大将,逼得岳飞无奈,高挂免战牌。随后岳云强行出阵,八十回合之后方才一锤将金弹子击杀,自此一战成名,成为当年所有看书少年的最强偶像。
后来发现岳云的锤已经很低调了,说唐中李元霸的大锤那可是八百斤的,大战“兴隋九老”之一鱼俱罗及其徒弟—使一杆四百斤凤翅鎏金镗的天宝大将军宇文成都,丝毫不考虑马的感受。
这种情况的出现时因为随着明朝民间武学的崛起,读者的喜好亦水涨船高,也越来越难以被满足。明清小说逐步开始神化各种兵器。但其实,古人作战的锤并不会真有那么夸张,在宋代《武经总要》中,这种叫锤的武器依其外形被称之为“蒜头”,或者“骨朵”。蒜头的大小大概相当于使用者的一个拳头的大小,因为顶端像是人类握紧拳头之后捶打敌人的形态,因此被引申为“锤”。其重心向前,一般全长不超过80厘米,考虑到实战时的挥舞和可持续作战的需求,单手锤的重量在十公斤以下。仪卫用锤不考虑实战,可能会达到两米以上。
《武经总要》中的蒜头
另外,锤的大小,在南京明孝陵的明朝石像(翁仲)也有很好的体现。这批石像算是明初所立,还不存在明清小说中的夸大其词之乱象。从其手中所持金瓜来看,锤头不过石像的一拳大小。
毕竟,这种兵器是用于实战的。一种说法是,枪、槊在前几轮的回合冲击中,掀翻无数敌兵。一旦抵近交手后,枪槊施展不开。这时,上阵的便是战马一侧或士卒身上所列装的锤。
上图中,《长安十二时辰》这部电视中的造型,很好的复原了唐朝时期锤的形制和大小。
锤这种被辽金士兵称为“骨朵”的兵器,正是从北方少数民族传承而来。在大量辽金画像中,其士卒所挥舞的兵器正是骨朵,如下图:
所以,综述,撇开李元霸本是是虚构的小说人物之外,锤这种兵器是不会达到800斤的。锤头是使用者的拳头大小,为便于连续作战挥舞,单手锤的重量一般在10公斤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