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对孩子的伤害是严重且长久的。
你永远不会知道,在校园霸凌事件中,经常被欺负的小孩,下一刻,他将采取何种过激行为。
他们中的很多人,由弱者变为“病态”。比如,陕西“
校园霸凌对孩子的伤害是严重且长久的。
你永远不会知道,在校园霸凌事件中,经常被欺负的小孩,下一刻,他将采取何种过激行为。
他们中的很多人,由弱者变为“病态”。比如,陕西“米脂三中砍人事件”中的砍人者。
浙江新闻特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人许毅教授为我们解读。
许毅教授近日接诊了一位男孩小光(化名)。小光希望自己变成女孩,私自服药后出现了一系列生理问题,被父母发现后带来咨询。
小光告诉许毅教授,他从没有感受到父母的支持和关心,他的父母只要求他好好学习,除此之外不闻不问,而且他长期在学校里被同学欺负。这使他觉得自己不能成为一个保护者,他只希望自己成为一个被保护的对象。他发现,自己如果是个女性的身份会更容易获得保护。
医生们通过各项检查后发现,小光并不是一个易性癖。他内心并不希望自己的身体变成女性,而是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像女性一样被保护的人。
小光目前还在治疗中,通过前两次的治疗,他已经对自己的情况有了清晰的认识。
“校园霸凌对孩子的伤害是严重且长久的。”许毅教授说。
瘦小男孩“恋”上高大男同学仅因常被欺负
在许毅教授的门诊当中,还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小明(化名)令他印象深刻。
小明外形修长但是单薄,他来咨询同性恋方面的问题。他说,自己喜欢上了已经出国留学的同性同学,这让父母十分担心,前来咨询。
在咨询和了解的过程中,许毅教授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小明小时候,由于个性比较懦弱且身材瘦小,经常被班里其他同学殴打欺负。他曾经告知过父母,但是父母比较文弱也不够重视,就让他去找老师,或者告诉他“忍耐吧”。
但是小明清楚地知道,找老师是没有用的,老师一旦批评了同学之后会带来更多的凌辱和报复。
缺乏家庭的支持、学校的约束能力又有限,最终,小明找到了一位高大有力的同学,帮他去“还击”那些欺负他的人。自此,他和那位男孩形影不离。虽然之后他的身高超过了那位男孩,但他的心里早已非常依赖甚至依恋那位男孩。
当那位男孩出国留学后,小明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那位男孩,并认为这是“爱”。当许毅仔细地给他分析了产生这一“情愫”的原因和心理形成过程后,小明终于意识到他追求的只是一种依靠和支持。
大概半年后,小明来告诉许毅教授,他意识到自己不是真正的同性恋,他只是需要一个强大的保护者。现在他自己通过锻炼也变得高大强壮,也克服了心理上的误区,一切都开始变好。
霸凌现象是“优胜劣汰”的生物学现象
许毅教授告诉记者,霸凌现象实际上是一个生物学的现象,在生物界进化的过程中,霸凌现象就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状况。
任何生物包括现在主宰地球的人类,就是通过暴力、通过优势的能力,去征服了我们的地球上的其他物种,才达到了地球的最高生物的地位。
换句话说,人类就是通过暴力的行为,杀戮了比他弱小甚至比他更强大的生物,才达到了今天的统治地位。因此从基因学的角度,人类本身就带有暴力倾向,在很多的方面都通过暴力的行为去征服他人。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的宗教,例如基督教,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恶劣的、是邪恶的。
在人类宗教史上,基督教所对应的就是防原罪。但是非常奇特的是,在中国唐代以前的社会,讲究“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法,这使我们在法律制定过程中遗漏了人的生物性的特征,从而导致一个重大的缺陷——现在社会对校园霸凌(包括其他霸凌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霸凌现象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世界性逻辑。强国可以在没有提供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悍然攻击弱国。但在实力对等的国家之间,暴力行为不再体现实力因而也就不再出现。
所以在生物学影响下,又在现实社会的一种 “榜样”作用下,暴力行为成为社会上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
暴力、杀戮也常常成为电影的题裁
学会科学合理的“以暴制暴”
许毅教授认为,对校园霸凌这种暴力行为应该采取“以暴制暴”。当然“暴”分为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之“暴”
许毅教授曾在美国看到过一个有趣的现象——广场上有四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恶作剧地扯断了公共电话亭的电话线。但是仅一分钟后,他们就被四辆警车包围,随即被警察反铐双手扔进了警车。
在美国,只要有犯罪或者类似犯罪的行为,美国警察有权把人立即丢进警车带走。第二天,许毅教授又看到两个警察让六七个男孩蹲在地上,好奇心驱使他上前了解情况。原来,警察发现这些男孩有打人的嫌疑,就让他们蹲着受处罚。
这就是法律的 “暴”,法律从来不“温柔”,以上事例就是法律展示的强有力的一面。
在此补充一点,美国有一个《青少年犯罪法》,只要犯法,青少年同样会受到法律严格的惩罚。当然,法律体制的不同,其结果也不同。
第二:社会之“暴”
社会上时常出现一种现象:只要被欺负的不是自己的孩子,大家往往选择“视若无睹”、“不和孩子一般计较”。
同样在国外,学校门口有一个学生在欺负另一个学生,家长们看到立刻一拥而上制止并报警。
曾经在美国目睹过这一切的许毅教授和儿子父子俩就有了这么一段对话。
许毅教授问儿子:“如果是你,你会做怎么做?”
儿子说:“我会立刻告诉老师,老师会找他家长。”
许毅教授又问:“你为什么不和他打架,你力气够大呀?”
儿子说:“我如果打架,被老师叫到学校来的就是你了。如果双方家长和学生不能解决,警察就会介入。”
“警察会怎么处理?”许毅教授追问。
儿子说:“警察会记录,一旦记录超过一定次数,那么这对父母就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会被领养。”
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社会的“暴”,社会全体成员参与其中,对抗暴力。
第三:个人之“暴”
这是最无奈也是最后的选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制止对方的暴行。
许毅教授说,自己小时候也遇到过校园霸凌。他小学转学到一个新的学校后,有一个同学连续欺负了他一个月。有一天,那位同学又在小许毅准备交的作业上倒了墨汁。
当时,小许毅顿时被激怒,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并告诉他“你如果欺负我,我一定会还手”。
从此,班里再没有同学欺负小许毅。
许毅教授认为,在不同情境下个人应该审时度势学会保护自己,不能一味地退缩怯懦。
鲁迅曾说过,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希望校园内,再无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