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因教师管教、惩罚学生而酿成的悲剧,可谓频频发生。每次事件发生后,舆论都会质疑教师的惩罚方式不当,侵犯了学生人格尊严,要求严惩教师,加强师德教育;而教师群体却感慨,今后再也
学生跳楼,父母痛哭;教师停职,悲剧缘何一再上演?
据媒体报道:2018年9月15号,黄山市歙县歙州中学高二学生小垚,从教学楼上坠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家长声称:在开学典礼上,小垚曾被训导主任方某在一千多人面前扇过三个耳光,理由竟是因为他微笑了!9月15号,高中二年级晨会的时候,小垚再次被方某当众批评,理由还是因为微笑。
又一个悲剧!
我们只需要一个词,然后,沉痛地摇摇头,表达对一个花季少年生命消逝的惋惜,但那个学校的所有孩子,必将长时间将这段惨痛的记忆留存;他们的老师,可能因此受到严厉的处罚,经济上的、政治上的以及工作上的。
孩子走了,小小年纪,他将什么都不承担,建设者也好,接班人也好,未来家庭的顶梁柱也好,都跟他无关了——另一个世界里,或许也有各种磨砺在等着他吧,我们是不得而知了!
现在,最痛不欲生的,莫过于他的父母,夫妻两抱头痛哭——他们的世界,或许,就此坍塌!(下图为《北京晨报》拍摄的夫妻两抱头痛哭的照片)
悲剧发生了,悲痛是应有之义。但悲剧的意义,不仅仅是“引起恐惧与怜悯”(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而是“把美的东西毁灭之后”,让我们“认识到悲剧主角所赎的不是他个人特有的罪,而是原罪”(《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用人话来说,就是,悲剧会引起我们强烈的情感不适,然后,尽力去避免它。
所以,我的后面的论述,所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基于如何避免悲剧重演,没有任何对当事人不敬意思,更不是事后诸葛亮的冷漠分析!
一,作为教师,我们需要改变的其实还有很多
“如果你不能改变它,那就只有适应它”。当前的教育,对教师有太多太多的制约,但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只能做的事情,就是改变自己,特别是自己的职业心态和职业方法:
1.在教育手段上,应注意合理性
通过官方的通报和有关媒体的报道,在这件事情上,教师的教育手段,是不够合理的:官方的通报是“拍”,媒体报道家长的说法是“打了三巴掌”,这两个共同指向一点,教师动过手!
请注意,《师德规范》也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好,这都是明令禁止的——也就是说,只要你动了手,你就会有一定的责任!
与这篇报道,一起进入我的视野的,还有一篇《人民网》引自《北京晨报》的文章《把“戒尺”还给老师》——悲剧,有时也是喜剧!!!
2.在教育对象上,要注意针对性
教育者,首先要了解每一个教育者的特点,苏霍姆林斯基说,“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完全特殊的,独一无二的世界。”那么,要想教育好孩子,你就必须用适合这个孩子的方法——打开孩子心门的锁,几乎都是唯一的!三水三心刚做班主任的时候,老教师就告诫我,“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没有千篇一律的教育方法”。有的孩子,打几下,骂几句,他会和你成为朋友;有的孩子,批评几句,就会寻死觅活!
据这个孩子的父亲讲,孩子比较内向——内向的孩子,在批评的时候,不太适合外向的孩子的方法啊——这是常识!我有一学生,前段时间来看我,我还问他,当初经常挨骂,你咋不跳楼呢?他说“我才不会那么傻”。我有一次很生气,对他说,“要么你去跳楼,要么我去跳楼,要么我们一起跳楼”。你猜他说什么“我选第四个!”
活泼开朗的,咋说都不会!
3.在教育场合上,要注意选择性
据官方通报和家长介绍,在开学典礼上,当着1000多学生“打了三耳光”(官方说是“拍”),你看,这个场合的选择是否有问题呢?
“让教育发生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场合”!这也应该是一个常识!如果换一个场合,比如,花架下,就只有老师和学生两人,情况会不会好一些?我以前有个学生寻死觅活,我和他在河边谈,赤着脚,踩着冰凉的河水,后来,坐在石头上——环境氛围轻松,更容易打开人的心扉啊!
管理学生有一个很经典的论断:当众表扬,单独批评;当众说现象,单独点人民。这依然是场合的问题——初为学校管理者的时候,三水三心也因此吃过亏的!
二,作为学生,我们的路还很长,人生的磨砺还很多
最近一段时间,在峨眉山舍身崖,先后几个年轻的生命,化为了峨眉山的云烟!而学生“高坠”,也发生过多起——四川天全县,一初中生,因父母在饭桌上说了几句,就去跳河,类似的事情不少!究其原因,抗挫折能力太差!
所以,我非常支持当地通报中所说的“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受不得一点批评,更受不得半点委屈,试想,这种心理承受能力,如何在社会立足?
出身社会,你的面前不会总是鲜花和掌声啊!
但如何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呢?这毫无疑问,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家庭、社会,包括学生自己,缺一不可——
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坚强;
社会应加强引导,特别是各种舆论工具,更要多做正面的宣传;
那么家长呢?
三,作为家长,提高孩子的抗压能力,我们做得是否不够
如果深入去研究,你会发现,那些走上绝路的孩子,家庭教育都或多或少是欠缺的。三水三心曾处理过一个学生自杀的事件,开始家长各种刁难,甚至围堵校门,我的衬衣都被抓烂。后来家长对我说“都是家庭的责任啊”——几代的娇惯、对考试成绩的过度要求,把孩子逼上了绝路!
就以这件事情来说,家长明知孩子性格内向,不与人交流,为什么没有采取一些校正措施?(这个追问,很冷酷,完全就是在伤口上撒盐,但实情是否如此?)
四,所有的教育人,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能“因噎废食”
作为教育人,我们只能等待法律给这件事情以及类似的事情定性——毫无疑问,动过手的老师,一定会承担一定的责任(请注意,教育方式失当,并不是造成学生自杀的直接原因),我们是否能将此作为“不敢管”的借口呢?
教育是良心活,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教师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就放任学生,从此“不管”,这是对职业道德的违背,这无疑是“因噎废食”!
但关键的问题是,从教育管理的层面,是否应该制定一些细则:只要教师是按照这些细则来管理的,任何后果教师都不应当承担责任(真的到了那一步,我更加担心)!
悲剧发生了,但愿家长节哀顺变,能尽快走出来——事情已经无法改变了!
悲剧发生了,但愿所有人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唯有反思才能促进进步!
悲剧发生了,但愿法律能给一个公正的结论——给逝者公道,给家长公道,给教师公道,同时,给所有人一个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