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事”,袭人为何不拒绝还伏身而笑?

袭人是《红楼梦》里主要的丫鬟之一,历来褒贬不一,而贬低她的人一个主要证据就是袭人曾经跟宝玉有云雨之欢。
关于这一段的描述,实在是十分丰满详尽而有意识,先是宝玉遇到了红楼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8 16:42:46

梦遗后的贾宝玉,似乎是“意犹未尽”。因为梦中“可卿”尽管风情万种但毕竟是“虚幻飘渺”,远不如眼前的这个“抚媚可人”的袭人来的实在。贾宝玉的“第一次”给了袭人,还是袭人的第一次给了贾宝玉就不是那么重要了。主子宠幸一个丫鬟其实并不需要长时间的酝酿感情,一时兴起是常有的事。

“袭人伏身而笑”这个情节,是小说《红楼梦》第六回的一段故事,这一段故事描写了贾宝玉梦中的“第一次”和现实中的“第一次”,尽管这两个“第一次”都未必是真的,但是至少是读者知道的第一次。

第六回当中的贾宝玉,其实还是一个刚刚生理成熟的少年。一个有了性意识的少年。相信秦可卿的高贵和美貌让贾宝玉倾倒,但秦可卿大约是把贾宝玉真的看成了不懂事的孩子。所以当贾宝玉在宁国府玩累了的时候,秦可卿很自然的让贾宝玉在自己的卧室“午睡”。

在辈分上贾宝玉是秦可卿的“小叔叔”,从严格的封建礼教的角度来讲,“叔叔”睡在“侄媳妇”的卧房肯定是不合礼制的,但是秦可卿认为贾宝玉只是一个和她的弟弟秦钟差不多大的孩子。当然秦可卿也是比较喜欢贾家的这个“万千宠爱在一身”的小公子,加上贾母十分宠爱贾宝玉,于是,贾宝玉就睡在了秦可卿的卧房。

秦可卿的卧房极其雍容华贵,并且尽显“皇家气质和风范”。在这么个空气中都带有诱人的“女人味”的卧榻上,贾宝玉做了一个关于“女人”的梦,警幻仙子也罢,金陵十二钗的正副册也罢,其实也就是对世间的女人的性格、类型以及不同的生活轨迹和结局做了一个总结。

比较实在的,就是警幻仙子传授贾宝玉“男女之事”,并在梦中“实践”了一次,实践的对象就是秦可卿,这肯定是和睡在秦可卿的床上有关。这个梦的结果,就是贾宝玉“梦遗”了。这标志着这位少年开始进入了“青春躁动期”,“性”对他已经开始有了诱惑,而由此而产生的“情”的困惑也开始了。

贾宝玉被春梦惊醒,底裤湿了一大片,被伺候他换底裤的袭人发现了。显然袭人曾经经历,至少是知道男孩子“梦遗”这件事,她问宝玉的时候是带着明显的“调侃”成份:这脏东西怎么回事?是不是干什么坏事了?说这话的时候,袭人是面带羞色的,说明比宝玉大两岁的袭人,性成熟的程度要比贾宝玉早好多,也懂很多。

贾宝玉尽管也很不好意思,但还是给袭人讲了他的梦境,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关于“男女之事”的描述。按理说这样的描述对于一个毫无“性经历”的女孩子来说应该是十分的“难为情”,就像钱钟书描述那个听到“梅毒”二字的女中学生,正确的反应式“面红耳赤,捂起耳朵,仿佛听到了这两个字耳朵立刻就失去了贞操”。但是,袭人却没有,她的反应是“伏身而笑”,这种笑,自然是“娇羞”的笑,这样的笑是很容易挑起像贾宝玉这样的刚刚被唤起“性意识”的少年的某种欲望。

于是,贾宝玉便“强”与袭人实践了一次警幻仙子梦中所授“男女之事”。

袭人之所以没有拒绝,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对于“男女之事”的好奇,袭人听了贾宝玉的“梦境”之后,“羞的”伏身而笑,这说明袭人对这样的事情不排斥,袭人比贾宝玉大两岁,自然懂得要多一些。这很正常。

第二,袭人不想拒绝贾宝玉,严格的说是不能拒绝贾宝玉。袭人是贾家的丫鬟,是那种“卖身为奴”的丫鬟。她的归宿就是给家宝玉当“女人”,而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当上“妾”而且不是比妾地位更低的“通房丫头”。那么必须讨好贾宝玉就是袭人的唯一选择,当然讨好包括对于“男女之事”的顺从。

第三,在那样的一个环境下,以袭人的身份地位,她大概也不敢坚决的“拒绝”,如果动静闹大了,那么“勾引主人”的罪过是一定要安在袭人的头上,这样的名声会让袭人在贾家无法容身,在封建社会,主子勾引甚至是强暴奴婢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奴婢勾引“小主人”学坏,那是不能容忍的,最坏的结果有可能会呗卖到非常不堪的地方,或者强行嫁给最不堪的人。

所以,袭人很顺从,顺从的结果就是早早的成为了“宝玉的女人”,早早的占据了那个“妾”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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