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皇帝一生操劳,勤于政务,严于律己,不近女色,登基之初就扫除了天启年间作威作福的魏忠贤集团,也就是所谓的“阉党”。朝政在他的治理下,与前两任皇帝相比有了极大的改观。
可惜,
崇祯皇帝一生操劳,勤于政务,严于律己,不近女色,登基之初就扫除了天启年间作威作福的魏忠贤集团,也就是所谓的“阉党”。朝政在他的治理下,与前两任皇帝相比有了极大的改观。
可惜,大明王朝在崇祯年间,内有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外有辽东女真虎视眈眈。加上崇祯皇帝自己生性多疑,独断专行,哪怕六度颁布罪己诏,终究无法拯救已经风雨飘摇的大明王朝。最后在李自成攻破北京城之际,在北京煤山的一棵树上自缢而亡。
但在崇祯死前,竟然下令其庶母、皇嫂、皇后自尽,甚至还亲自拿着剑,砍伤砍死长平公主、昭仁公主。那么,为什么崇祯临死还要专门对自己的女性亲属痛下杀手呢?
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其一,崇祯帝知道国破家亡后,亡国之君的家族女眷落入敌方手中会是什么下场。这里就不能不提到另一场亡国事件——靖康之耻。靖康二年(1127),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女真建立的政权金朝,攻陷了北宋的京师开封府,灭亡了北宋。掳走了皇帝宋钦宗和太上皇宋徽宗,以及几乎全部宋太宗一系的皇室成员、后妃、官吏及逾十万首都平民。
宋徽宗和宋钦宗父子俩,被贬为庶民,一直扣留在北方致死,终生再未回到宋朝领土。作为九五之尊的帝王,下场竟如此悲惨。而被掳走的后宫女眷则下场更加凄凉。
据《开封府状》记载:“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其他诸如嫔御、王妾、宗姬、御女、近支宗姬、族姬、宫女、采女、宗妇、族妇、歌女、贵戚、官民女等身份的女性,也都有着自己的价格。
也就是说,那些被掳到北方的女眷们,被一一明码标价,像是牲口和商品一样,被肆意买卖。而金朝的文武大臣们纷纷下手挑选自己中意的女子,一些王妃直接被赐给了完颜家族的成员为妻。这些还是遭遇比较好的。更有甚者,像宋高宗的母亲韦贤妃等人,被贬入了专门为皇族储备女人的地方——浣衣院。(其实说白了就是妓院)
其二,明朝是一个社会风气比较保守的朝代。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非常推崇程朱理学,甚至将其直接作为科举考试的内容,把朱熹编写的《四书章句集注》作为科举考试的“唯一指定教科书”。过分推崇程朱理学导致社会对于“三纲五常”看的极其重要,以至于当时涌现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样的观点。
其三,我国古代是父权社会,女性地位低下,通常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庸。女性在古代被要求遵循“三从四德”就是最突出的例子,女子未嫁之时从父,女子出嫁之后从夫,女子夫亡后从子。可以说,在古代,女子并不具有成为一个独立个体的资格与权利。
所以,当李自成攻破北京城时,绝望的崇祯帝明白,如果皇家的女眷留在世上,只能为已经亡国的大明朝增添耻辱,哪怕被自己杀死也比活着受辱强。为了维护大明王朝最后一点体面,崇祯帝在生命的最后,才会化身杀人狂魔,对自己的亲眷痛下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