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道的最新的公布情况来看,有几个细节:
1、电动车逆行。
2、被害人电动车司机王某被打骨折。
3、目前施暴者凯迪拉克司机已被拘留。
8月20日15时许,公安雁塔分局接110指令,称
8月23日下午,《北晚新闻视觉网》报道了西安曲江雁翔路小学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白色的凯迪拉克发生了轻微括蹭。
本身事故非常微小,通过110报警和保险公司堪察理赔即可。可未曾想,凯迪拉克车主下车后从后备箱抽出一支捧球棍立即对王某抽打。
王某当时是下午14.45分骑车上班,行到南三环曲江龙邸门口时,突然从一旁的小道里窜出一辆白色的凯迪拉克骄车撞到了电动车主王某。当即,王某受伤,下腿青紫、淤血。当下,凯车主挥舞棒球棍猛追不舍,王某选择的是逃跑,竟然还跑丢了一只鞋。至此,王某已遍体鳞伤,满身是血。目前,电动车主王某已入院疗伤。最不可思议的是,凯迪拉克车主在殴打王某的过程中,要求王某坐上他的电动车,然后他启动凯车向王某撞去,并扬言:“撞死你”。
通过整埸事故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凯迪拉克车主的心理十分阴暗,开上一辆凯迪拉克又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什么最高档的车?缘何如此飞扬拨邑?如此一来,我们不难猜度,觊车主是否与黑社会有属性?其的行为完全可以论定其人的涉黑心理。不仅让我想起去年昆山宝马车主被反杀一案,也是电动车主于海明被追杀,于海明夺刀反杀至宝马车主死亡。这在事件的发生纯属正当防卫!而現实的电动车主如果在条件环境许可的情节下,完全可以採取反制的手段,法律不会追诉王某的故意;法律不会难人所难!可是,这个王某没有这样适合的条件反射。同时,王某是个老实人,忍气吞气地受尽屈辱和殴打。天理何在?
无疑,凯迪拉克车主的行为已激起无数民众的公愤,各媒体也在为王某声张正义!
现在王某入院治疗,手臂骨折是重伤。可身心上已备受创伤,这是一件何等痛苦的事啊?试问凯迪拉克车主当你平白无故遭人一顿毒打,你会怎样想?
于此,凯迪拉克车主的涉黑行为和心理已够暴露无遗,警局抓起来也必然。剩下来的是如何量刑的问题。
凯迪拉克车主的行为从情节上已构成故意,因此定性故意伤害罪也是一定的。不过,凯迪拉克车主在肇事过程中有两个行为性质的严重性。一、他让王某坐上电动车,扬言“撞死你”,这在凯车车主的心理具有谋
杀的故意。二、挥舞捧球棍追打,如果猛击头部也会致人死亡,这情节也是谋杀的故意。
从王某的伤情看,王某手臂骨折,从司法鉴定上已构成了8~10级伤残。从量刑的角度来说可以判处凯车主7~10的刑期。如果追诉他主观谋杀的意识,性质就得转变成谋杀未遂的罪行。
当然,法律是排事实讲道理的一门学科,量刑会根据情节、主观动机、案件发生的后果等等来定性的。据本篇情况来分析,凯主判不上十年,但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必须承担。当然,凯主如查有涉黑案件那就得数罪并罚,可直至无期,如有血案直至死刑。
对于凯车主敢于顶风作安,敢于向法律挑战,这也是罪行,希望当地法院结合这些情节并案参考量刑!还老百姓一个公正。朗朗乾坤下必是明朗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