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被劝退的,有义务教育的制度规定,除非是极其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由法律部门进行强制性教育。高中生违反某些学校明文规定的,根据事情的轻重程度,学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称《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注意只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并且一般只保护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
《保护法》中的“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违法法律要承担法律后果,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自然就会离开学校。至于国家规定的开除情节,据我所知,一般都是学校依据《保护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适合本校的一些具体措施,根据不同的情形会受到不同的处罚,处罚的方式除批评教育外,还可分为下列七种处分: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劝其退学;7、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如果孩子只是一些小错误(比如上课说话、睡觉、宿舍不按时休息等),次数多了一般学校会给学生警告和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这样的处罚很少见。如果是谈恋爱、玩手机这样的问题,班主任老师一般都是先是引导,接着应该是批评教育,多次批评教育之后就是让家长到学校,配合教育,有的甚至是停课回家反省(但这种效果其实并不理想),出现这种情形,不至于被开除学籍,但如果影响特别恶劣(主要是指早恋),学校也会对该生劝退。如果打架斗殴、吸烟喝酒、校园欺凌等事件,情况则比较严重,学校一般会对学生直接留校察看、劝退,如果多次发生以上问题,不用学校开除,家长也不应该再上孩子上学了,可以让孩子学技术、当兵……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愿与大家交流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