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立知」事件,客气的说是抄袭,鄙夷地说是剽窃,是对原创者极其不尊重且卑劣的商业行为。抄袭行为不仅涉及企业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抄
我个人认为「立知」事件,客气的说是抄袭,鄙夷地说是剽窃,是对原创者极其不尊重且卑劣的商业行为。抄袭行为不仅涉及企业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抄袭”折射出腾讯在产品创新力上的乏力。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成果,群众的眼光也是雪亮的。妄图用自己的新衣包装别人的成果,早晚还是要被揭穿。
“和解”不意味着谅解,是被抄袭者出于多方面的考量而做出的妥协的选择。腾讯如果以这样的方式“洗白”,再把产品推荐给用户,显然对「即刻」来说是不公平的,对用户来说也是缺乏诚意的。如果腾讯能够把强大的公关能力用在其对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力上是不愁推出优秀的产品。模仿或抄袭行为,与一家大型国际企业的身份和地位着实不相匹配。
腾讯管理层和「立知」研发团队应该自我反省。到底需要凭借什么立足于市场?需要拿什么去打动用户的心。是投机取巧还是踏实创新?是洗白还是诚意?目前网上有媒体报道,「立知」已经下架,说明腾讯正在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我个人希望再见「立知」之时已全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