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农村见到野猪也不是稀奇事了,由于这些年的动物保护法实施的比较严厉,频临绝种的各种动物得到了大力的保护,山区地带的野生动物数量迅速的得到了回升。但是随之而来的烦恼
在我们农村见到野猪也不是稀奇事了,由于这些年的动物保护法实施的比较严厉,频临绝种的各种动物得到了大力的保护,山区地带的野生动物数量迅速的得到了回升。但是随之而来的烦恼却在农村蔓延着,先前是小部分的庄稼被啃食,后来由于野猪成群的繁殖力加快,造成了大面积的农田受灾,成为了当前的一大公害。
野猪对农作物的危害处是毁灭性的,主要的原因就是它受到了国家的保护,人们不敢随便的加害,而且猎杀野猪还会有坐牢和罚款的危险,平常百姓见到凶猛的野猪唯有避之不及。普通手无寸铁的人也不敢轻易的招惹野猪,免得有性命之忧。
前些时侯有消息说野猪可能会被踢除出动物保护的行列,这可能是道听途说。毕竟野猪在中国它也是一个动物的物种,必须要有所保留,有待长期的科研工作之用,即使现在泛滥成灾,也只能是有有关部门进行射杀猎捕。
在民间老百姓捕杀野猪存在风险,即使充许百姓猎捕,也得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且是有阶段性和规律性的猎杀,决不会赶尽杀绝。
野猪现在是保护动物,将来也是保护动物,寻常百姓是不会允许猎杀野猪的。假如一但允许猎杀野猪,各种违禁的工具就会产生,就会产生社会危害,因此私人猎杀野猪是不会允许的,除非是在偷偷的情况下进行,但是偷猎却又碰触了法律的红线,谁也不会明知故犯的。
私人狩猎野猪只能是人们一相情愿的想法,政府有规律的进行捕杀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