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没有疑问的,应当判刑。 其实这起案件和之前的“迷你枪形钥匙扣”案件是非常类似的,现在有一些律师为了个人利益,沽名钓誉,不是从法律角度出发去维护其当事人权益,而是
禁枪好!但禁的要是真的枪才好!如果禁玩具、禁工具就特别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