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议论长春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会被判死刑话题么?看她用假疫苗残害孩童事件,广大民众都想定她为死刑就合适。但是还只得由政府法律门部按法律条款定罪。
对于广大民众来
高俊芳,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但是,到底该不该判死刑,得由法律说了算!
至于老百姓为什么认定高俊芳该死,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朴素的道理,老祖宗已经说了几千年,再经典的法律也得遵循这一天理!
有人会说,有些国家没有死刑,最重判决,也就是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其实,终身监禁,可能有时候比死刑更可怕——一辈子老死狱中,生不如死!
说到天理,就不能不说民愤!民愤鼎沸,说明罪人所做的事,已经够的上天诛地灭的“顶格”!此类人渣,如果不施以重刑,天理何在?
相信法律,绝不会让坏人逃脱惩罚,更不会让罪犯肆无忌惮的羞辱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