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来女士失踪案己告破,丈夫许某残忍地杀妻碎尸弃粪池,可恶至极,等待他的极大可能是极刑。那许某与被害人来女士未成年的十一岁女儿的生活怎么办呢?根据报导,这个案发家庭的小女
从法律上来讲来女士的大女儿,当然有她妹妹的监护权。但是,监护来女士小女儿的人,最好的人是来女士自己的亲戚,比如来女士的哥哥姐姐。
但是,她大女儿愿不愿意兼顾还是一个问题,虽然是自己的妹妹,可是,也是自己的妹妹的爸爸杀了自己的妈妈。
再说了,她也已经结婚了,她结婚了也会要生孩子,然后,她也要带自己的孩子,还要管自己的妹妹,她愿不愿意管呢,她有没有那时间管呢?毕竟,也是比较辛苦的事情。
由于来女士的父母,还有许国丽的父母,都已经不再世上了,所以,来女士的小女儿只能跟着他的哥哥姐姐,或者是来女士这边的亲戚,或者是许国利那边的亲戚。
但是,许国利那边的亲戚肯定是靠不住的,因为她的小女儿跟他们也不熟。还有许国利的儿子也不适合,他儿子结婚后又有了自己的家庭,他的老婆孩子对这个妹妹好不好还不一定。
最后:来女士大女儿愿不愿意监护她的妹妹,那都是她自己的事情,不要去道德绑架她,毕竟,她也是受害者,她那么小就离开了妈妈,现在妈妈又死了,她也是一个很少得到母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