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同。
1.没有法律规定丁克一族的遗产必须给旁系亲属,也可以立遗嘱捐赠给社会。
2.丁克的初衷,是为自己的生活负责,为没有出现的小孩负责。至于身后事,财产给谁,并没有什么。
我不认同。
1.没有法律规定丁克一族的遗产必须给旁系亲属,也可以立遗嘱捐赠给社会。
2.丁克的初衷,是为自己的生活负责,为没有出现的小孩负责。至于身后事,财产给谁,并没有什么。人都死了,那些身外物给谁对自己来说都一样。
我自己就是丁克,当初是我老公提出的,我仔细考虑后觉得也有道理,而且双方老人都表示同意,就丁克了。我们选择丁克的原因:一个是我俩基因都不是特别好,他有遗传性高血压,我虽然没什么大毛病,但从小体弱,经常感冒发烧什么的,我们俩一致认为像我们这种基因并不是一定要传承下去,到时孩子也受苦。再一个,我们自认为做不好父母。我们俩都不是有耐心的人,可能无法很好地教育孩子。本着这样的初心,我觉得身外之物的归属对我们并没有什么影响,只要活着的时候够用就好。而且我如果真的在离开这个世界时有大笔财产,我也很可能会考虑捐赠大部分,留下一小部分给帮助我的亲友。其实给别人太多钱也许是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