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河北科技大学对韩春雨事件的调查结果?

河北科技大学公布的调查结果,并没有真正让此事尘埃落定。调查结果确认了实验不能重复,撤销论文无法再发表,也就是说宣布韩春雨团队没有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但是,怎么认定韩春雨没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1 00:53:49

持续两年的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老师论文事件昨天有了一个结果,河北科技大学在官方网站上刊发了《学校公布韩春雨团队撤稿论文的调查和处理结果》,表示未发现韩春雨及其团队有主观造假行为,而撤稿论文也已不再具备重新发表的基础。并对韩春雨及其团队所获奖励和荣誉称号予以收回。

不能不说这是一个迟来的结论,从事件爆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多时间,但这个结论依旧是疑点多多,难以服众。

首先,韩春雨的论文既然没有主观造假,为什么又不适宜发表?是实验错误还是论文撰写错误,还是结果无法证实?什么原因导致出现这样的结果,通报都没有做介绍,事件没有结果认定,就附加一堆处理办法,这种敷衍了事的做法明显不能解答关注者的疑惑。

其次,韩春雨论文发表后很快引发了热议,包括世界范围内的各路大咖都对论文观点加以印证,但都没有得到理想结果,而河北科技大学第一时间授予韩春雨大量的荣誉称号和项目,是否有审核不严谨、流程不规范问题,通告中没有提及。

再次,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是河北科技大学后续工作过程中要考虑的问题,也是关注者较为关心的问题,但整版通告都没有体现。

第四,虽然实验结果验证委托第三方,但调查是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作为作者工作单位,河北科技大学与事件的强相关性注定他来做裁判是不合适的,调查的公正性也就没法保障。

第五,从事件发生到现在,前后过去了两年多事件,河北科技大学调查结果才姗姗来迟,为什么持续这么长的时间,其中涉及到哪些环节?

科学研究本身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是科技前沿领域,需要一定的学术冒险,社会对此应该建立一定容忍度和忍耐度,但对探索和研究的容忍和奖励必须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如果的确是研究中不慎产生的错误,我们应该在确认的基础上给予包容和理解,如果是刻意造假,则必然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既是对广大科学工作者负责,也是对社会大众和国家负责,而河北科技大学在这方面明显做的不够。

再有一点,选择在开学初这个教育工作者繁忙的关口公布调查结果,的确是一个降低热度的好办法,看来河北科技大学有关部门还是下了一些功夫的,但雕虫小技终究不能蒙混过关,科学研究也不是耍小手段能敷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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