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住宅系居民的私人领地,非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入。对于非法闯入者,房主没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任何义务。诸如,偷吃食物被毒死,被家养的狗咬死,逃跑跳楼摔死等等等等,死了也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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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可以这样理解的:因为首先是小偷非法闯入了居民家,小偷入室是为了进行盗窃违法犯罪活动的;而居民家则是公民的私有领域,公民有权在自己家里设置认为对家里财物有不法侵害行为的机关,如家里为防鼠害啃咬财物而设置摆放有毒食物毒饵等,目的是为了毒杀老鼠的,其中并不知道小偷会在什么时候要入室盗窃的故意。
第二个是小偷在入室盗窃时偷食了事主家的诱鼠毒饵后,在回到自己家后由于诱鼠毒饵的毒性发作而死亡。那么这个责任该怎么算呢?小偷是非法进入私人领域进行入室盗窃的犯罪活动时,偷食了事主家的诱鼠毒饵在回到了自家后毒发身亡的。这个诱鼠毒饵事主事先并不知道小偷在什么时候要来,小偷来不来的问题,更扯不上是为故意为防小偷而设置的毒杀小偷的工具的,因此讲事主既不违法也不要负任何法律责任的;小偷的死亡只能说是自己作死,怪谁都怪不到的。
第三点是在这起案件中,事主事先一点都不知道小偷在入室盗窃自己家时还偷食了诱鼠毒饵的事,也没有与小偷在盗窃现埸发生见面和面对面的语言交流和肢体接触行为,直到小偷家属找上门来才知道还有此事的,小偷人虽死但责任自负,包括法律责任的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