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考古挖掘工作的正义性?

1.从所有制角度来说,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就考古的对象——古遗址、古墓葬来说,按照《文物保护法》也属于国家所有。目前我国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7 11:03:49

1.从所有制角度来说,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就考古的对象——古遗址、古墓葬来说,按照《文物保护法》也属于国家所有。目前我国的考古行为是由考古研究所、博物馆考古部门等专业单位或者是高等院校的考古学院、系或者专业实施的,而这些机构也是国家设立的。而考古出土的物品,也归国家所有。以上确保了考古行为和国家基本的所有制制度相一致。

2.从考古的专业性角度来说,考古行为需要审批,专业参与者受过学术训练,考古有一套专业性的流程,目的是提取考古对象的全部信息。考古成果会以简报、报告、通俗读物、学术专著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其信息也是教科书、影视作品等文化产品的原材料,考古出土物也会移交给博物馆来举办公共展览。专业伦理限制考古工作者不能有和工作相关的个人收藏。这种专业性和专业伦理确保了考古行为的成果由社会共享。

3.从伦理角度,目前我国的考古行为是比较谨慎的,一般是配合基本设施建设,即如果不进行考古工作那么涉及到的古遗址和墓葬就会被施工毁于一旦,或者是给抢救性考古,本不应该发掘的遗址和墓葬被盗墓贼破坏,考古工作者则要为盗墓贼破坏过的遗址和墓葬来重新整理和发掘。从这种角度看,考古行为可谓是一种伦理意义的物质临终关怀。

4.盗墓行为则属于一种特殊形式的偷窃,把本该由国家所有、利益由全民共享的物偷盗出来成为个人所有、利益由个人独享,这一点是和考古工作的根本不同。

警察抓获的盗墓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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