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教师与学生发生冲突后,很多时候都只要教师有点错就处罚教师,合理吗?

教师与学生发生冲突后,很多时候都只要教师有点错就处罚教师,合理吗?很合理!你是教师、知书达理懂法的人,和学生发生冲突、又有错,不处罚你处罚谁?处罚那些尚未成年的孩子们吗?你身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4 06:34:29

教师与学生发生冲突后,很多时候都只要教师有点错就处罚教师,合理吗?很合理!你是教师、知书达理懂法的人,和学生发生冲突、又有错,不处罚你处罚谁?处罚那些尚未成年的孩子们吗?你身为教师好意思吗?下面笔者从三个角度,来谈谈应该处罚教师的理由:

首先、教师作为有知识、有文化、懂法律、懂规矩的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完全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师不是一般普通公民,不仅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而且具备高尚师德修养,对个人要求理应更加严格;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是宽容和保护的对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都对未成年人学生有明确的保护规定,例如“教师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身为教师与学生发生冲突,本就是不合情理的一方,况且还有错,被处罚是必然的,无可争议的!

其次、教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而育人需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需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需要理解、宽容、和博大的爱心情怀。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睚眦必报的人,是不适合做教师的,一旦这种人真做了老师,不仅对学生不怀有善心,而且常常还心有恶念,言语上讽刺、挖苦、甚至辱骂,行动上殴打体罚,也便成了顺理成章,尤其还振振有词,美其名曰“都是为了孩子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教师对学生管理不当言行不善时,师生矛盾必然激化,引发冲突,究其根源,错当然在教师,教师被处罚,不是理所当然吗?

再者、教师确有管理学生之责,也应该有必要的惩戒权,但是管理方式和方法都大有学问,任性胡来才会引发师生冲突。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用无缘无故的恨,每次爆发师生冲突,必有其深刻的根源,并且往往都是老师处理方式不当,引起学生的反抗!笔者就特别奇怪了,某些教师哪来的那么大戾气和暴虐,学生无论多么顽劣,都是教师应当爱护的对象,依法办事、按照规矩管理,真的就那么难以做到吗?作为教师,当你违法违规处置学生时,激发师生冲突,激化家校矛盾,而受到应有的行政处罚,还什么可抱怨的呢?难道不是你咎由自取吗?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师生发生冲突、且教师有错,而受到处罚,是非常合理的,受到处罚的就应该是为人师表的教师!这种教师不仅仅是师德有问题,而且根本上就是不称职,不适合为人师表!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