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月十五日,在江歌遇害1624天之后。江歌母亲江秋莲女士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终于庭审结束了,审判长最后宣布,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将择期宣判。确实双方的意见完全无法
江歌母亲起诉刘鑫,已经庭审结束,你觉得应该赔偿多少钱呢?
江歌遇害,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事,也是让人十分痛心的事,而更让人痛心的是,作为另一当事人的刘鑫,却在江歌遇害案中,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十分垃圾的角色,非常丑陋的角色。从江歌遇害案中,让人看到了一个无情无义无良无德的刘鑫,一个永远不能与之交往的刘鑫。
对江歌妈妈来说,赔偿再多的钱,也无法将女儿的命“买”回来,也无法再听到女儿的声音,无法无天财看到女儿与妈妈撒娇的样子。但是,对刘鑫的追索,一定不能放松,也一定不能降低标准,而要顶格追索。这些钱,哪怕拿来捐赠掉,也决不能让刘鑫沾任何便宜,而要通过赔偿,让刘鑫知道做一个恶人要付出的代价。
作为曾经的江歌的好朋友,在自己的男朋友有杀人倾向的情况下,竟然不告诉江歌,且在男友要杀人时,将江歌关在门外,任凭江歌被自己的男友杀害。更可恨的是,事件发生后,竟然从没有认错,甚至借江歌遇害害与不良机构合伙赚钱。这样的人,如果不在经济上给予其最大限度的追索,别说对不起江歌,也对不起刘鑫自己的丑恶行为。
目前,江歌妈妈提出来的是200多万,我认为,可以追回更多精神损失费,放到300万以上。在追索完经济赔偿责任后,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将江歌关在门外,可以认为是与其男友合谋杀害刘鑫的。不然,为什么要把江歌关在门外呢?要知道,那可量江歌的房子,而不是刘鑫的,将江歌挡在门外,分明就是合谋杀害江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