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委托人的职责就是受他人委托,为他人辩护,这其中既包括无罪辩护,也包括罪轻辩护。因此,律师和委托人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的行为,无论其辩护质量和效果如何,只要没有实施诸如
律师和委托人的职责就是受他人委托,为他人辩护,这其中既包括无罪辩护,也包括罪轻辩护。因此,律师和委托人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的行为,无论其辩护质量和效果如何,只要没有实施诸如伪造证据、对他人人身攻击等违法行为,就是履行职责的表现,而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当然,法庭认定事实、作出裁判,所注重的是证据。只有足够确实、充分的证据,才是在法庭上胜诉的法宝。而没有证据作为支撑的辩护,除非属于常识性的无需证明的事项,否则就难以为法庭所采纳。因此,其辩护自然也就是徒劳无功,甚至就是为了“表演”给当事人看。
现实中的很多律师,常常欠缺职业精神。有的甚至职业道德不佳,对于没有证据的事情,甚至就是自己的凭空想象,却煞有其事,夸夸其谈,混淆视听。对于这种表演型的律师,对当事人来说,须知“空谈误国”,还是应当提高警惕,免得自己所主张的权利错过救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