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则新闻,真的让人非常的震惊,而且非常的痛心,导致这样一则悲剧的结果,无外乎是有三个原因:
一个是面对青春期的少年家长的应当如何进行教育?另外一个就是处在青春期的孩子的
案件中老郑和小郑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无疑,甚至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等罪名,据此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应当对郑某及小郑的非人行为予以严惩不贷才是!
几个细节值得注意:
郑某当年将小茉带回家中后,就被锁在家里,给郑某儿子小郑当媳妇,也不让出去。一直到双胞胎出生后,小茉才能出门在小区里转转。但是关键事实是郑某自己也和小茉发生了关系并且育有一子!有时候三人甚至同床共眠!
据此可以断定老郑以及小郑的行为已经符合强奸罪当中的轮奸行为,属于加重情节,应当予以严惩才是!
郑某和小郑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应当予以严惩!
很显然郑某和小郑的非法拘禁行为以及强奸行为坐实无疑!据此根据《刑法》规定:
【强奸罪】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据此两人的行为在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以及强奸罪的情况下,应当数罪并罚予以严惩才是!
三、这场悲剧该由谁收场?
通过新闻可以知道:
1.小茉的母亲在其上学时因为犯罪入狱;
2.小茉因为母亲入狱被迫辍学和哥哥相依为命;
3.小茉因为年纪尚小沾染上网瘾;
4.哥哥发现控制零钱发生争执,小茉外出;
5.小茉外出时被郑某带回家中开始了长达数年的非人生活。
这里面既有家庭因素,也有老郑以及小郑的因素所共同导致的这场悲剧,小茉的一生也因此而被改写,但是如今小茉的三个孩子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