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一看,这对外国人似乎是很公平,毕竟,中国人也有很多人拥有在其他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是,稍微深想一下,认为只有第一国籍是外国国籍的,且有一定特长能为我用的,或与有婚姻关系的,才
作为一名法律人,认真通读完本条例后,我的意见很明确:反对,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