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当然可以!只要是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项就可以。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这里要
有物业单方面以短信,微信,电话,上门征求签字等方式代替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决定涨物业费,他们千方百计骗取同意涨价签字,并且卑鄙的采取让住别墅的不涨价,还给他们好处,让他们参与住高层业主物业费涨价投票。街道不支持他们的作法,说是不具备召开业主大会主体资格,放牛娃儿把牛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