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权法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司法
法院裁定一出,物权就已确定,同时法院会把协助执行和裁定给房管部门一份,房管部门会在该房屋登记上记载该房屋的裁定权属,所以一般不会有再查封,即使出现特殊情况,房管部门也会明确告知法院该物权归属已经法院裁定变更。如果买受人一切手续正常,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即使出现问题,最终也不会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