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国家要打仗是否要等断绝外交关系各自接回驻外人员才能开战?

我毕业于某部属高校,这方面的课程,还真接触过一些。
题目中所说的驻外人员,应该指的是一国政府的驻外机构。主要包括大使馆、领事馆和代办处。
(飘扬美国国旗的建筑为美驻德大使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31 18:01:44

按照约定程序,两个国家打仗第一步就是宣战,宣战是一种法律程序,然后是通知中立国,中立国作为非交战国,要不偏不倚不得擅自帮助交战双方的任何一国。

两国开战的传统法规流程

国际法和战争法都有相关的规定。

宣战,是一种必要的法律程序,一般在宣战之前,两国的关系已经出了决裂状态,这个时候两国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经济贸易关系等都会断绝,并且两国开始撤侨,从对方的国家撤回本国的外交人员以及本国的公民。

宣战不仅仅是告之对方,还要通知中立国,类似于一份通告,一个是告之中立国让中立国可以撤侨保护本国人民,第二就是告之中立国不要偏向任何一方。

而战争结束后,两国的各种关系也要开始恢复。这是两国开战开始到结束的传统法规约定。

现实的战争——弱国无宣战,宣战为了利益

近代以来除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其他的战争几乎都是不宣而战,甚至还经常出现以强欺弱、以众欺寡的战争。尤其是美国这个国家,从17世纪末开始,发动了上百次的战争,每一次都是不宣而战。

伊拉克突袭邻国科威特,10万士兵10个小时迅速占领了科威特,5位科威特皇室成员战死。联合国对伊拉克进行经济制裁和武器禁运手段,并且要求伊拉克限期内撤兵,不然将会使用一切手段帮助科威特恢复政权。

之后以美国为首的34国对伊拉克发动了第一次海湾战争。虽然是联合国授权,但是看到的还是因为利益,那就是石油!而后2003年美国拉上英国绕开了联合国针对伊拉克发动了第二次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历时7年推翻了萨达姆政权,为了就是扶持一个亲美政权获取更多中东地区的控制权。

从近代的战争可以看出,宣战已经不存在了,更多的战争都是侵略性的战争,更多的都是利益主导。

战争很多时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无论是发起者还是接受者,宣战很多时候的意义是引起关注,得到调节。就像两个人打架,最初都是在言语上互相攻击,如果有人劝说可能就会避免发生肢体的碰撞,如果上来就动手,除了那些压倒性的优势,势均力敌的两个国家都会受到损失。

弱国无外交,弱国很多时候也没有所谓的战争宣战,作为被欺压的一方,也不会有哪个国家为一个小国挺身而出,仅仅也就是公开的谴责,当然如果涉及到一些大国利益,那么就会另当别论,中东地区战火频发,是因为总有一些国家的身影参与在其中,中东的石油资源和地理位置上的战略意义,让某些国家一直想要掌控。总之一句话落后弱小就要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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