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教师因同性恋身份被“变相解雇” ,园方称该老师系自动辞职,你怎么看?

支持明老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校方开除该教师的决定!
近日,从事教师工作近10年的31岁的山东教师明某,因同性恋身份在家长前曝光,被校方开除。9月19日,明老师向青岛劳动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6 12:17:50

支持明老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校方开除该教师的决定!

近日,从事教师工作近10年的31岁的山东教师明某,因同性恋身份在家长前曝光,被校方开除。9月19日,明老师向青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递交申请书时,在庭外手举标牌,上写:“我教导孩子要诚实,所以我无法说谎。我是同性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以上规定,该教师无任何过错,且合同不到期,能完成学校的工作,是不能解聘的。

请问,明老师的行为究竟符合上述哪一条,哪一款?

目前,我国现有婚姻法尚不支持同性恋结婚,但并没有明确反对同性恋。“法无授权不可为”,该学校怎能这么任性,谁给了你随意开除教师的权利!

不知道明老师是在何种情况下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不知道明老师有没有想过,鉴于国情,他的这种做法肯定要受到舆论的巨大压力。

我甚至猜想,他原来所在的学校也应该是在受到来自社会的压力后,对明老师采取了这种不智的行为,并不是故意主动要跟明老师过不去。

关于明老师所说的“我教导孩子要诚实,所以我无法说谎”,我再说道几句。

季羡林先生有过一个言论:“要说真话,不讲假话。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

其中的“真话不全说”,颇考验一个人的智慧和能力。真话该说的时候就说,不该说的时候就不说,“从心所不逾矩”,戛戛乎其难哉!因为,何为“该”何为“不该”,并不容易判断。我觉得,明老师这个关于自己性取向的“真话”,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不应该这样说出来。你难道不知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吗?尽管你并没有什么错。

既然现在已经闹到了仲裁这一步,我希望明老师能够最终胜诉。到那时,学校收回成命,也算是正式大大方方对全社会公开了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从此不必再遮遮掩掩了。

既然这是同性恋教师维权第一案,我期待明老师能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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