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评上“学雷锋标兵”。
在学雷锋高潮中,为了帮助同学找鞋子,放弃《野火春风斗古城》
1、小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是一件非常“高大上”的事。
2、早早排队买票,兴高采烈等候开场
我
小的时候曾经捡到过五十元人民币,当时父母的工资加起来也不过百元。想都没有想,就直接交给了宣武区(现在已经更名为西城区了)的椿树派出所了。当时椿树派出所在一个几进的套院里,好像是位于椿树下头条路口吧,叔叔表扬了我,同时给我开了收据后,还领我进到二进院里见了一位年纪较大的警察,当时也没有警衔之分,估计是个领导,说起来这件事情过去了好几十年了。遗憾的是后来没有人通知我丢钱的人来认领,小小的心里惦记着也许能蒙一块大白兔奶糖呢。记得那天很冷,我和另外一个小伙伴在西草厂胡同中间的大水管子旁捡到的,都是五元的钱,一共十张。好像是用一个手绢紧紧的包裹着的。
好汉不提当年的幸运了~~~黄色的五元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我也已经老了。廉颇老矣,吃饭还行!